如皋市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71159479X/2019-00276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文号: 皋农发〔2019〕188号
成文日期: 2019-11-08
发布日期: 2019-11-1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如皋市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如皋市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19-11-11 16:0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及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19〕16号、苏财农〔2019〕37号)精神,经研究会商制定了《如皋市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请各镇(区、街道)接到通知后对照《申报指南》,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梳理把关本地申请扶持项目,确保择优推荐。

一、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主体完成所要求的申报材料,向所在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镇(区、街道)对其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由镇(区、街道)填写申报推荐表(附件5)并签字盖章后,与申报材料汇总成册,连同汇总表(附件6)一式三份报至市农业农村局与项目类别对应的职能科室(单位)。

3.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上报的项目,在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内,组织专家采取现场考察和资料审核等形式对项目立项和补助金额进行综合评审,经部门集体会商、报市分管领导研究审定后,项目及其拟补助金额在中国·如皋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立项。

二、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项目必须符合苏农计〔2019〕16号、苏财农〔2019〕37号文件精神和本申报指南标准,且申报主体与实施主体必须一致。

2.已获得过财政补助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近三年来在各级农业奖补及生产等方面有不良反映的不得申报。

三、材料报送

所有材料一式三份于2019年11月18日前根据项目类别报送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3.省以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4.2019年省以上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5.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立项申请推荐表

    6.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

    7.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申请表

    8.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承诺书

    9.合作社基本情况表


如皋市农业农村局

如皋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8日


附件1-9.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