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农业农村局
如皋市2017年耕地质量评价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农委 发布时间:2018-12-11 14:35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皋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招标人名称)2017年度耕地质量评价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已经如皋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批准文件号为RGCGJH-2018-12-0362,现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选定服务机构,请有意参与的机构及时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时报名参与。

一、项目说明

项目内容:完善如皋市“县域耕地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工作空间,根据耕地质量补充调查数据,更新耕地资源管理单元图中土壤养分数据,根据最新的层次分析模型、隶属函数模型、等级划分标准完成耕地质量评价,生成耕地质量评价等级图。

二、投标人资格与投标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还需具备:

1、按照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保护中心要求耕地质量评价需要统一使用“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供应商具有“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著作权,或者具有“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著作权单位的授权。

2、具有土壤研究科研能力,近三年参加过“耕地质量保护专项项目”。

3、具有在江苏省范围了承担 “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工作空间制作或数据更新项目的经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询价。

三、投标文件构成

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的竞标函(附件);

(3)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4)软件著作权和软件著作权单位授权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相关业绩资料。

2、报价文件

(1)报价一览表(附件);

(2)明细报价表(附件)。

3、技术文件

(1)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计划进度和验收方案;

(2)货物或设备清单(以表格形式列明所投全部设备及配件清单);

(3)详细技术资料;

(4)主要内容明细表;

(5)供应商项目管理及技术人员一览表;

(6)质量保证及详细售后服务方案;

(7)技术响应偏差表。

4、商务文件

(1)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附件);

(2)商务偏差表(附件)。

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需将响应文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四、报价

1、本项目对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报价注意事项:

(1)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准;

(2)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谈判结束最终成交,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万贰仟元整(¥:42000.00),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响应文件。

五、竞标保证金

供应商须提交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拒绝接受响应文件。

六、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封面显著处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必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有法人代表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件)附在响应文件中。

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七、投标文件的密封和装订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分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包装(正本一密封袋,二本副本同一密封袋,),密封件外层正面应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因标注不清而产生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负。

2、除特别说明外,全套响应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4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报名投标人需将密封的投标文件于2018年12月17日10:00前寄至如皋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投标文件要求见附件2)。

九、评标

我站将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公开评标,超过2个及2个以上的投标商,以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

十、中标公示

中标结果在如皋市政府网上(http://www.rugao.gov.cn/rgsnw)通知公告栏上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投标人作为最终中标人。

十一、签订合同

1、成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谈判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建平,电话:0513-87532640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解放路如皋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四楼

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招标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