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12-30 09:13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部署,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法治政府的建设,为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成效及特色亮点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形成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具体抓落实的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机制。制定农业农村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推进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3月13日和10月21日分别召开学习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会议。全体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会,与会人员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展开讨论,认为推进法治建设是每个人的责任,要将法治建体现在我们的各项工作中。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确保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并将会议精神应用到具体工作当中。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

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建立并完善了我局合法性审查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完善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属全局性的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重大决策不失误、重要人事任免不失察、重大项目安排无疏漏、大额度资金使用避风险。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江苏敏政律师事务所律师做常年法律顾问。充分重视发挥法律顾问“智库”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应诉、重要合同签订、矛盾纠纷处置等工作中请法律顾问参与把关,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有效化解法律风险。2021年,法律顾问共参与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2件,合同审查5件,代理诉讼6件,普法讲座1次。

完善立法制规工作体系。高度重视立法制规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对本局出台或起草可能涉及规范性内容的文件,先送法制机构进行认定,属规范性文件的则按制度规定做好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等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我局也全面开展与“减证便民”和营商环境相关的文件、证明清理工作,已按时完成清理任务,我局无制定任何妨碍营商环境的文件。通过以上工作,使农业系统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得到完善。

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编制县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清单。围绕直接面向企业群众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四级四同”要求,开展“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优化审批服务”的“三减一优”审批服务便民活动。共梳理并明确政务服务标准140余项,包括行政许可63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奖励17项,其他权力13项,公共服务事项45项。将所有事项的办结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取消兜底性条款、非必要证明等申请材料。梳理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为优化政务服务方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我们按照上级安排,按照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的原则,梳理《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等4个告知承诺制事项和11个优化政务服务事项。

全面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厘清监管责任。明确监管措施,实现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不断提升本部门的监管水平。共认领监管事项清单47项,填写检查实施清单66条,梳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子项信息152条,完成率100%。严格按照标准做好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行为的基础数据采集报送工作,确保覆盖率100%。统筹协调相关监管科室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全年检查事项覆盖率100%,开展联合双随机检查302次,结果回填率100%。积极开展“双公示”工作,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需上网进行双公示,每周定期统计上报数据,今年累计上报数据78条,为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主动采取了以下措施严格规范保证文明公正执法:一是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真组织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的学习培训,培训后经过严格考核,考核合格后申领执法证,未取得执法证不得参与执法。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执法人员严格遵循《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及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做到“五统一”(统一制作法律文书、统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统一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统一组织执法队伍培训、统一执法服务和标志),从案件的受理、调查取证、询问笔录、适用法律法规、作出决定、送达、执行等每一步骤都做到有法可依、清楚、准确、具体和公开透明,同时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救济权,有效避免了随意执法的不良行为,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本年度,继续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大力推行阳光执法。我局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后都在双公示平台公布执法案件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狠抓执法质量和执法考评。高度重视农业执法质量,把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制机构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执法监督,坚持对大要案进行跟踪,对办案的过程和各个环节实施监督和合法性审查;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每次执法检查行动都认真填写《江苏省农业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表》,认真按照要求做好案件移交工作,确保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同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举报信箱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等,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对农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曝光、监督;四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等,推动开展行政执法新模式。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健全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认真受理举报投诉、妥善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业务咨询,依法做好行政指导和信访投诉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履行行政诉讼应诉职责。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3起行政诉讼案件出庭通知书,局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共接待来访群众21批32人次,办结上级交办件7件,有效化解江苏阳光信访平台33件,人民来信18件,市长信箱7件。

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利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农业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智慧动监”以及微信、微博公众等平台,常态化开展巡查监管和农残检测等业务,基本实现了对农产品生产的网上监管、农产品检测数据的实时上传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管理等,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由“传统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型升级,全年发布法律风险提示3次、典型案例2篇。

二、存在不足、下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宣传培训方法不多,效果不够理想;二是少数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不够强、法律知识不全面,执法能力和水平不高,办理执法案件程序不够严谨;三是部分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详尽,主动公开不够。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如皋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在推进 “三项制度”执行、农业法治宣传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年,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紧扣目标任务,依法履行职能,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落实:

一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依据《行政处罚法》、《农业处罚程序规定》等规定,进一步落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完善农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有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与学习。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重点,做好对行政相对人的普法宣传,提升农业领域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诚信意识。认真落实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与培训,提升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在双随机平台和信用如皋平台公示,完善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继续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运用如皋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落实执法公示,确保所有的执法结果都能在网上公开,并且能让公众进行查询。

2022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精准发力,优质服务,努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全市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