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如皋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畜牧兽医站及局属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2〕 49号、苏农计〔2022〕19号)、《关于组织做好全省 2022 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科〔2022〕1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如皋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主体完成所要求的申报材料向所在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镇(区、街道)对其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由镇(区、街道)填写申报推荐表(附件6)并签字盖章后,与申报材料汇总成册,一式三份报至农林科技与信息中心。
3.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上报的项目,组织专家采取现场考察和资料审核等形式进行综合评审,经集体讨论审定后,在中国·如皋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立项。
二、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项目必须符合苏财农〔2022〕 49号、苏农计〔2022〕19号、苏农办科〔2022〕18号等文件精神和申报指南标准,且申报主体与实施主体必须一致。
2.已获得过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扶持的项目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2.近三年来在各级农业奖补及生产等方面有不良反应的不得申报。
三、材料报送
所有材料一式三份于2022年5月8日前报送至农林科技与信息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详见附件)
1.2022年如皋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申报指南2.2022年如皋市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书
3.2022年如皋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材料附件要求
4.2022年省以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5.2022年省以上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6.2022年省以上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立项申请推荐表
如皋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