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农业农村局
如皋市农林水利综合执法大队长青沙渔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 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2019-04-30 14:09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皋市农林水利综合执法大队对如皋市长青沙渔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分散询价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青沙渔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RGCGJH-2019-04-1009

三、采购内容及最高限价:在长青沙渔港港池西侧的江堤两侧进行绿化,建设生态防护林带,种植胸径10厘米的全冠香樟苗160株。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6万。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⑴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有独立法人资格。

⑵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无失信行为。

⑶报价人必需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必须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苗木的种植及销售。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五、报价要求:

⑴人民币报价。

⑵报价人报价应包含苗木费、运费、栽植费、支撑物、3年养护费及相关税费、验收、等一切费用。

六、项目实施要求:

1、养护期为三年。在养护期间内,要做好树木支撑物的检查、树木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工作。养护期满时苗木保存率100﹪,成活率100﹪。

2、合同期为合同签订后15天。

3、因江堤区域地形复杂,在行距上,即东西方向4米,在保证不淹水的情况下,可以视实地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行距宽度

4、香樟栽植前,在保留全冠骨架的基础上,应适当进行修剪,减少风对树木的影响,提高树木的成活率。

5、栽种要求为土江堤内侧2行,外侧2行,共4行,形成高大的四季绿色的香樟生态防护片林;按照南北方向株距5米,东西方向行距4米(视实地情况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6、成交供应商要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操作规程,在栽种、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自行负责。

7、付款方式为成交供应商完成栽种,通过验收,并提供合法有效票据后在春节前分三年付款。

七、报价要求:

⑴制作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附件1)、报价表(附件1)。

⑵报价文件一式一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并逐张加盖单位公章,置密封袋中密封,封条处加盖公章。

⑶报价方式、时间及地点:可采取邮寄或面交报价文件方式参加报价。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5日12时。

地点:如皋市农林水利综合执法大队(如皋市如城镇解放路动植物检测中心五楼)。

联系人:房俊。联系电话:18068150110。

九、采购结果评审:

⑴在有2个以上(含2个)供应商参加报价的情况下,即可对报价文件进行评价。

⑵在有2个以上(含2个)供应商符合资格要求的前提下,按价格单因素(最低)评选最优报价人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⑶评价时间另定。

如皋市农林水利综合执法大队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