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农业农村局
如皋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等相关规定:现对我市连续3年未参加定期检验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公告注销。若有异议,请机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携带拖拉机行驶证到如皋市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如城街道福寿西路196号)核实。
特此公告
2019年4月26日
如皋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销公告(2019042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