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在全市种植大户中遴选2023年省级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生物有机肥补贴实施主体的通知
来源: 如皋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26 17:16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在全市种植大户中遴选2023年省级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生物有机肥补贴实施主体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按照如皋市2023年省级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与耕地质量提升行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广生物有机肥改善土壤物理结构,提升土壤微生物活性,解决蔬菜连作障碍,保持土壤肥力,减少化肥施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种植大户(基地企业、协会、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中遴选2023年省级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生物有机肥补贴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项目名称

2023年省级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

二、物化补贴肥料品种与补贴方式

本次物化补贴肥料品种为生物有机肥,形态:颗粒状;规格:40kg/袋;适宜施用作物:蔬菜;全额补贴,实施主体无需支付肥料货款。

三、分配原则

各镇(区、街道)申报数量根据如皋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度各镇种植蔬菜面积统计报表(大于50亩)进行分解,请各镇严格按照表中分解任务落实实施主体个数(详见附件1)。

四、实施主体申报要求

1.申报实施主体蔬菜种植面积50亩以上(提供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营业执照和流转合同),每户享受10吨补贴50亩,即施用200kg/亩,土地流转合同面积不得小于50亩。

2.优先推荐化肥减量增效行动积极性较高的、位于镇(街道)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方的从事蔬菜生产的新型经营主体。

五、申报流程

如皋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如皋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项目补贴实施主体遴选公告,全市种植大户自愿申报并填写申报表,由各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审核申报资格条件并择优推荐报送至如皋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备案,如皋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专家组对初步名单评审后,在如皋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

六、时间要求

请各镇于3月29日前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rg87532640@163.com中,4月9日前将盖章的推荐表(附件2)、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3)、营业执照和土地流转合同纸质材料送至如皋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四楼1411室,联系人:朱慧慧,联系电话:18360634462、87532640。

如皋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3月26日

关于在全市种植大户中遴选2023年省级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生物有机肥补贴实施主体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