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2018如皋市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资金项目(农药包装物回收)实施主体名单的公示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报送如皋市2018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报告》(皋农发〔2018〕183号)精神,经镇、村申报,我局组织对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评审,确定:搬经镇卢庄村为该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9年8月20日-2019年8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第十六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13-87627686。
如皋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