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如皋市财政局
皋扶办〔2020〕7号
皋财农〔2020〕35号
关于做好2020年精准脱贫补助资金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根据《如皋市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皋委发〔2019〕13号)及《如皋市关于落实加强帮扶防止返贫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皋扶〔2020〕3号)文件要求,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今年我市所有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及易致贫边缘户稳定实现脱贫目标,现就我市2020年精准脱贫补助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经各镇(区、街道)排查确认的脱贫有困难、易返贫的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及易致贫的边缘户。
二、资金来源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根据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家庭人均纯收入达7200元的标准进行补足,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负担。
三、申报程序
1.农户申报。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填写《如皋市2020年精准脱贫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
2.村级初审。村(社区)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对象收入情况,核准实有收入与人均纯收入达7200元标准的差额数。经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由分工联系申报农户的村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市级机关到村任职的联助书记或第一书记共同审核,签署意见向镇(区、街道)申报。
3.镇级审核。由镇农经服务中心、财政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审核把关,并填写《如皋市2020年精准脱贫补助资金汇总表》(附件2),经镇长或管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镇(区、街道)公章后报市扶贫办。
4.市级确认。市政府扶贫办、财政局根据各镇(区、街道)上报情况进行核查确认。
四、资金拨付
精准脱贫补助资金直接安排到户到人,由市财政直接通过“一折通”打卡到户。
五、相关要求
各镇(区、街道)要严格排查符合要求的脱贫困难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和易致贫边缘户名单,认真核算农户收入,及时组织好精准脱贫资金的申报工作,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市级机关联助书记、第一书记要积极参与申报工作,各相关部门、各责任人要密切配合,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佳效益。
相关表格请于9月18日前签字盖章报市扶贫办B70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市扶贫办邮箱:jsrgfpb@163.com,联系电话:87199972。
以上通知,请认真落实。
附件:1、《如皋市2020年精准脱贫补助资金申报表》
2、《如皋市2020年精准脱贫补助资金汇总表》
如皋市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如皋市财政局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