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民政局
【建议办理】关于防止社区公章成为“万能章”的建议
您提出的关于防止社区公章成为“万能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动文件落实。为规范城乡社区村民自治组织印章管理,我局拟发了《关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印章管理使用的通知》文件,文件从村(居)委会印章规格、制发程序、使用管理、使用范围、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村(居)委会印章的日常使用范围、出具证明范围和不可使用范围。
二是拟发负面清单。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上级对基层村(社区)减负增效工作要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镇(街道)的意见基础上,拟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通知》(皋社协办〔2022〕5号),进一步明确了《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提供相关依据。
三是强化培训指导。下阶段,我局将结合社区治理业务培训,就规范村民自治组织印章使用管理的相关问题,加强对各镇(街道)民政负责人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指导社区开展自治的能力和水平。并结合法治社区创建、一村一品品牌创建等工作要求,加强对城乡社区村民自治组织印章使用管理情况的督查和指导,强化印章使用管理两个文件的落实,推动村民自治组织印章使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