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2021年民政福彩圆梦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与社会事业局: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省政府令第9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水平,保证我市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困难学生能顺利入学,经局党组研究,联合市募办开展2021福彩圆梦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经镇(区、街道)核准,2021年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高校在校生(非应届)及其他困难学生。
二、申报名额
1、每个镇(区、街道)由申报4名符合条件的对象,于7月31日前将申报表格盖章交民政局社救科。
2、各镇(区、街道)负责审核上报对象,不得与镇(区、街道)、慈善会、团委、教育和妇联等部门助学对象重复。
三、其他事项
1.2021年贫困家庭子女的福彩圆梦助学活动,每人一次性救助入学金2000元。
2.救助资金发放原则上通过一折通发放,挑选部分对象上门慰问并直接发放助学金。
3.救助资金由募办救助资金列支。
4.各镇(区、街道)要立即开展排查活动,及时给予就学困难学生救助,确保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
如皋市民政局
如皋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