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民政局
索引号: 014231651/2020-00008
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通知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号: 皋民发〔2020〕2号
成文日期: 2020-01-26
发布日期: 2020-01-2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在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在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1-27 16:4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民政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省厅《关于在养老服务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和南通市民政局及我市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并实施临时封闭管理(解除日期将另行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速变化,存在进一步扩散的风险。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我市自 2020 年 1 月 24 日 24 时起,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老年人是新型冠状病毒的易感人群,养老服务机构又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各镇(区、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增强属地养老服务机构防控疫情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必须高度警惕,立即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密防范,确保机构入住老年人和从业人员生命安全。

二、强化工作举措,坚决落实疫情防控任务。根据省厅和市局要求全市养老服务机构采取临时封闭管理措施,全市所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暂停对外开放。各镇(区、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督促指导属地养老服务机构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履行安全责任,制定和完善内部应急预案、工作方案,组织实时监测和防护。养老服务机构要做好老人及家属的思想工作,争取老人及家属的理解支持,切实落实好南通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要求:一是封闭期间,养老机构一律不得接待走访、慰问和探视老人的外来人员。鼓励子女和亲属利用微信视频、电话拜年的方式慰问入院老年人。二是封闭期间,所有老人不得擅自离院,非因病就医严禁人员外出,因身体原因确需外出看病的老人,院内工作人员要主动帮助老年人做好防护措施。外出看病或回家过年的老年人,返院后,对有空余床位的,应当设立隔离区进行隔离观察;没有空余床位的,应当在原居室隔离观察。三是养老机构医务人员和服务人员每日实时关注老年人身体状况,做好在院老人体温测量,发现体温异常,应及时送医并第一时间上报处理。四是所有养老机构日常消毒工作要提高标准,严格执行物品的浸泡消毒、物品表面擦拭消毒、紫外线照射消毒等多种消毒举措,坚决杜绝安全隐患。五是院内工作人员要加强个人的日常防护,必须佩戴口罩上岗,并严格执行消毒工作。请假回家过年的养老服务人员返院后,要进行体温检测。如果是从武汉返院以及途经武汉返院的人员,应主动到社区居(村)委会进行登记,按照要求进行医学观察不少于 14 天后方可上岗。六是关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停止集中活动。市智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等同时停止上门服务活动。请各镇(区、街道)民政办迅速将此通知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养老服务机构,督查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临时封闭管理及疫情监测报告工作,确保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

同时,要严禁养老服务机构与其它社会机构、团体举办联谊活动。坚持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增大养老机构每日巡查频率,加大室内通风、清洁卫生、消毒灭菌的力度。经常性做好宣传教育,普及感染防控常识,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确保防控措施到位。

三、坚持信息报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监测。各镇(区、街道)要认真做好属地养老服务机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报告及时、准确、到位,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根据如皋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要求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制度,请各镇(区、街道)自 2020 年 1 月 27日起,安排专人每日上午11:00 时前将属地养老服务机构疫情信息监测情况,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养老服务)科,未发现疫情也要落实“零报告”。

联系人:市民政局彭卫兵   联系电话:13511586478。

如皋市民政局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