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1651/2019-00035 | ||||
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
文号: | 皋民事〔2019〕8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4-28 | ||||
发布日期: | 2019-04-30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2019年度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百日大宣教”活动方案 |
各镇(区、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素质,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宣教”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宣教”活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南通市和我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全员安全培训,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不断增强全系统人员应急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活动范围
“安全生产百日大宣教”活动的范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全市各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等。
三、活动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7月10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宣教”活动。
四、组织机构
局成立“安全生产百日大宣教”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张叶庆任组长,相关职能科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百日大宣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社会事务科,彭卫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活动内容
(一)实施步骤
1.组织学习相关安全生产知识。一是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育(4月1日至5月中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等知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的有关规定;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等。二是组织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5月中旬至7月10日):学习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应知应会知识;风险辨识和管控清单有关内容;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防灾减灾知识;有关事故案例等。
2.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在办公楼前、公共活动场所的明显地方,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悬挂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安全生产系列挂图。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充分利用微信、黑板报、墙报、橱窗等阵地,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图片和防灾减灾的生活常识,积极营造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3.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各单位充分利用电视台和网站,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宣教片和系列宣传警示展板等,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法治意识。
4.邀请安委会专家组成员授课。根据民政工作特点,计划邀请如皋市第五届安委会专家组4名专家进行专题授课。
5.组织应急预案演练。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内容突出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等,让广大干部职工在演练中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应急处置、提高避险能力,同时在实战演练中总结、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培训教育方式
1.采取讲授、演示、研讨、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安全生产专家培训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宣教”活动。
2.联系如皋市安全生产专家宣讲团成员授课,邀请相关专业安全生产专家参加培训教育活动,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讲。
3.6月份为“进百企送安全”活动深化月,重点要向经营时间不长的养老院、托老所等单位延伸,关注用电安全、燃气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将“进百企送安全”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结合起来,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宣讲,通过扩大宣教覆盖范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培训教育考核
1.局“安全生产百日大宣教”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镇(区、街道)民政办、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培训教育情况进行考核。
2.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培训教育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并对从业人员(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进行考核。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充分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宣教”活动是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保障经费投入,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经费、有专人负责,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有效落实。
2.落实责任,严格考评。局将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百日大宣教”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内容,明确责任,严格考评,适时进行督查。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行业媒体、新兴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引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百日大宣教”活动,加强各类活动的宣传报道及照片资料的收集。
4.加强沟通,按时上报。各单位要及时将“安全生产百日大宣教”活动方案、开展情况、视频图片等资料上报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如皋市民政局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