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民政局
索引号: 014231651/2022-00098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社团管理    通知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号: 皋民发〔2022〕7号
成文日期: 2022-03-14
发布日期: 2022-03-1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如皋市乡镇(街道)社工站 专业服务指导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如皋市乡镇(街道)社工站 专业服务指导清单》的通知
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3-15 09:4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为更好地落实《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现将《如皋市乡镇(街道)社工站专业服务指导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镇(街道)实际参照执行。

              如皋市民政局

             2022年3月14日


如皋市乡镇(街道)社工站专业服务指导清单

为有效发挥镇(街道)社工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按照“受益广泛、群众急需、服务专业”原则,结合我市“社会救助、儿童关爱、养老服务、社区建设”等领域工作实际,研究确定镇(街道)社工站专业服务指导清单如下:

一、基础服务

1.政策宣传

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利民政策,让群众了解养老、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婚姻、殡葬等民生政策、经办流程。

2.需求评估

为辖区群众开展专业化需求评估,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居民需求档案,形成需求清单。

3.资源评估

以辖区内社区为单位,评估慈善、志愿服务等资源,建立资源库,促进服务供需对接。

居民需求档案、社区资源库应每年更新一次。

二、兜底服务

1.社会救助社会工作兜底服务

协助开展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事务,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支持、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定期走访探视,提供救助帮办、心理支持、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2.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兜底服务

参与辖区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人走访、评估,掌握其家庭结构、经济来源、健康状况、照料情况等基本信息,协助建立特殊困难老人信息台账;开展特殊困难老人风险等级评估,依据具体困难情况,链接正式和非正式资源对其进行救助帮扶;引导参与村(社区)公共事务,逐步提升其使用村(社区)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3.儿童关爱保护社会工作兜底服务

参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参与困境儿童家庭随访、核查评估,建立健全本辖区困境、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亲职教育、法制宣传、安全健康教育、家庭功能提升、社会支持、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等服务;协助做好儿童“关爱之家”的建设、运营和服务工作。

4.残障人士社会工作兜底服务

协助开展“两项补贴”政策宣传、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协助走访了解残疾人及其家庭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符合条件但未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申请补贴,不符合申请条件但确实困难的链接其他救助资源;为困难残疾人等开展社会支持、社会融入、技能提升等服务。

5.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兜底服务

开展婚姻家庭辅导,预防家庭暴力等事件发生,为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人员及时提供危机介入服务。

三、增能服务

1.社区治理服务

协助村(居)委会推动基层民主协商,引导村(居)民参与村(居)自治,提升社区自治能力;协助村(居)委会推动成立小组自治服务“微队伍”、探索建立小组自治“微平台”、开展邻里互助和矛盾调解等“微活动”、组织小组组务“微协商”、做实小组资产管理“微监督”,通过推动村、组自治,营造社区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2.社区志愿服务

培育社区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者培训、督导等工作,推动社区+社工+社区公益慈善资源+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互联互动、融合发展。

3.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服务

依托社区乡贤和社区公益组织,引导社区热心公益的爱心人士,依法登记为社区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为社区群众提供便民、利民等公益服务。

四、其他服务

有条件的镇(街道)根据实际需求,可以统筹将社工服务逐步向司法矫正、卫生健康、婚姻家庭、拥军优属等领域拓展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