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1651/2020-00010 | ||||
分类: |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
文号: | 皋民发〔2020〕5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1-28 | ||||
发布日期: | 2020-01-29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做好全市城乡社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实施方案 |
各镇(区、街道):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民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苏民办〔2020〕1 号)和南通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加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要求,指导城乡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完善以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城乡社区防控的工作原则
本着“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完善城乡社区各项综合性防控措施,有效防止疫情输入、蔓延和输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
二、城乡社区防控的工作内容
1.建立社区防控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指导城乡社区根据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建设以镇(街道)和村(居)干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志愿者为主体的专兼职结合的防控工作队伍,积极承担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指导城乡社区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单、标语、电子信息等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知识宣传,将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政策要求、防治知识、注意事项,及时准确告知广大居民群众,使群众充分了解防控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个人讲卫生、居室多通风的良好习惯,自觉在防控期间减少出行,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个人防护,全面提高村(居)群众的防护意识。
3.认真开展重点人群的摸排管理。指导城乡社区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协助相关部门,充分利用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细致做好从重点地区回村(居)人员的排查、统计等相关工作,实时掌相关人员基本情况,对返乡人员的状况和本社区疫情相关情况按要求第一时间上报党委政府。
4.全面落实社区疫情防控措施。暂停社区组织的各类人群聚集性活动,加强对社区内群体性聚餐聚会活动的监督,引导社区群众在防控期间自觉做到不串门、不聚会、不赶集,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及其委托照护人的疫情防控。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社区服务设施消毒,强化社区公共卫生措施,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增强社区群众全面防护能力。
5.完善社区应急值班值守和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指导城乡社区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安排好假期间的应急值守,及时接收党委政府指令要求,及时发现掌握社区疫情和突发情况,及时上报信息数据。
三、城乡社区防控的工作要求
一要思想重视。各镇(街道)、各城乡社区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精心组织、认真排查、扎实举措,不断提升城乡社区疫情的防控水平。
二要完善机制。要在卫生防疫部门的专业指导下,结合本社区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按照“五早”要求,确保发现、报告、隔离、诊断、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措施到位,及时、准确、高效地处置各类突发情况。
三要协调配合。各镇(街道)要加强督查指导,确保社区防控工作有效落实。各村(居)委会要做好组织协调,开展联防联治,要发挥好村(居)民小组、驻社区单位、网格员和广大居民的积极作用,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如皋市民政局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