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1651/2019-00032 | ||||
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
文号: | 皋民发〔2019〕27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4-25 | ||||
发布日期: | 2019-04-30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印发《市民政系统组织开展第十二个“5.10”思廉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
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为重点的全社会廉洁教育,积极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推动民政系统政治生态持续优化,经研究,特制定《市民政系统开展第十二个“5·10”思廉日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系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如皋市民政局
2019年4月25日
市民政系统开展第十二个“5·10”思廉日活动方案
为落实市纪委、市监委要求,切实加强以党员干部为重点的全社会廉洁教育,积极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推动民政系统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决定在民政系统内开展第十二个“5·10”思廉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纪法在我心·清廉伴我行。
二、参加对象
面向机关、局属事业全体工作人员,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为重点。
三、活动时间
4月25日—5月20日。
四、活动安排
围绕“纪法在我心·清廉伴我行”这一主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开展以“五廉”为主要内容的“5·10”思廉日宣传教育活动。
(一)开展一次勤廉典型培树活动。严密组织“最美民政人”评选活动,培树廉洁奉公、无私奉献先进典型。组织“爱心之旅”走进市福利院活动,为孤寡老人开展“五送”(送文艺、送医疗、送关爱、送慰藉、送温暖)服务,引导民政系统人员在服务社会中体味初心、践行宗旨、感悟廉洁。
(二)上一次廉政大党课。根据“5·10”思廉日活动主题,结合今年开展的遵守纪律教育活动,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明党纪法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等内容,局党组书记为党员干部职工上一堂廉政专题党课,借助党课“小讲台”打造反腐“大讲堂”,提高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对加强纪律规矩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三)制作一期“5·10”民政廉政专题微信。根据活动主题,结合民政实际,发挥新媒体优势,通过民政微信公众号推出一期“5·10”民政廉政宣传主题微信,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宣传,营造良好的廉洁自律氛围,不断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四)开展一次“5·10”廉政专题学习考核。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新《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重要党纪法规,推动党风廉政教育全覆盖。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加市纪委监委开展的纪法知识网上集中测试,组织全体人员参加线下廉政知识考试活动,以考促学,增强纪法教育效果。
(五)组织一次廉政专题研讨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分批次集中观看优秀廉政电影作品和南通市纪委监委、南通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的“照亮我的人生路——勤廉家风故事”甄选出的优秀作品展演,结合岗位职责开展廉政专题交流研讨活动,进一步传承良好家风,建构职业信仰。
(六)参加一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组织民政系统全体人员参加“知纪明法守底线,公正廉洁做表率”为主题的公职人员廉洁履职故事征集活动,精选典型性、代表性好故事,以身边人的廉政故事,展现廉洁风采,感染和激励民政系统人员明规矩、守底线,规范履职有作为,公正用权做廉人。积极参加市委宣传部、市文联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廉政书画作品比赛活动,让全体党员在艺术熏陶中启迪思想、涵养品德,向全社会传播廉洁正能量。
五、组织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开展“5·10”思廉日活动作为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抓手,作为提升社会公众廉洁素养的有效载体,作为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社会氛围的有力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我市第十二个“5·10”思廉日活动扎实开展。
(二)加强统筹。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立足工作实际,把“5·10”思廉日活动与贯彻中央、省、南通市及我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结合起来,与开展遵守纪律教育结合起来,科学谋划、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务求实效。
(三)加大宣传。各单位要广泛利用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新华日报》《南通日报》《江海晚报》等传统媒体以及中国江苏网、清风扬帆网(江苏省纪委主办)、江海清风网(南通市纪委主办)等新媒体报送新闻,宣传本单位有影响的特色活动,营造浓烈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