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民政局
索引号: 014231651/2020-00009
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通知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号: 皋民发〔2020〕3号
成文日期: 2020-01-26
发布日期: 2020-01-2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做好市民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市民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1-27 16:5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各直属单位、各养老机构:

近期,多地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按照省、南通市、如皋市统一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民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全面落实各项防控要求,严格执行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妥善做好各项应对工作,保障好民政服务对象安全,确保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的方针,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二、总体要求

(一)强化风险意识,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速变化,存在进一步扩散的风险。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我省自 2020 年 1 月 24 日 24 时起,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各镇(区、街道)民政办、各局属单位、各养老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严格责任落实,强化工作举措,坚决落实疫情防控任务。严格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制度和应急处理制度,加大防控力量,加强疫情监测,落实网格化管理,切实做到严防死守、严守阵地,确保疫情防控全覆盖、无死角,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各镇(区、街道)民政办、各局属单位、各养老机构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防控救治工作。因防控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应急值守,坚持信息报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监测。各镇(区、街道)民政办、各局属单位、各养老机构严格执行春节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报告及时、准确、到位,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根据如皋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要求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制度,自 2020 年 1 月 27 日起,每日 11:00 前将疫情信息监测情况,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彭卫兵:13511586478),未发现疫情也要落实“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同时,各单位要利用广播、短信、微信、张贴通告等手段,加强疫情防护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对卫生防疫的认识。

四、具体措施

一要切实加强消毒防疫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卫生管理工作,保持卫生清洁、设施通风,严格进行必要的消毒,消除引发疫情的各种隐患。重要场所、重要部位、重要区域要配备洗手设备和消毒剂。

二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防控和管理工作。救助管理站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入站体检、街面救助、站内照料等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新入站人员要严格增加入站前体温检测前置流程,要仔细询问旅行史,要设立独立生活区域,站内照料人员要每天监测体温和其他体征,慎重开展接送返乡工作。根据省厅和市局要求,江滨医院、福利中心(儿童福利)及全市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临时封闭,负责人带班值班,增加每日巡查力度,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作为孤弃儿童、老年人身体检视的重要内容,认真询问身体状况、测量人体温度。殡葬服务机构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规程,避免人群聚集,防治交叉感染,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婚姻登记处和福彩募捐办做好高峰时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做好人员分流,采取分批叫号方式,防止大面积集中,主动宣传防控常识,婚姻登记处取消 “2020年2月2日”办证,福彩大厅暂时关闭。

各单位发现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的,立即转入观察室或独立区域接受观察,并第一时间通知医护人员到场处置救治,对疑似病例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和卫健部门(如皋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张建平:13962708108)。

三要加强预防培训及宣传工作。要做好工作人员培训及健康教育,提高自身防护能力。要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及预防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防范意识,严防疫情扩散。

如皋市民政局

2019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