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民政局
索引号: 014231651/2020-00011
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通知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号: 皋民发〔2020〕7号
成文日期: 2020-02-10
发布日期: 2020-02-1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2-11 16:5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民政办,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部署,根据江苏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事务领域有关工作的通知》,南通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有关疫情防控和安全整治工作各项规定及我市疫情防控形势,针对当前面临老人返院、企业复工,外地人员返如(本地人员返岗)增多的现象,在疫情防控攻坚关键阶段及安全形势严峻的形势下,各单位最需要务实、扎实、落实的工作作风和举措,与时间赛跑、与病毒较量,还需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防范意识,扎实稳妥做好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就下一步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各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措施。各镇(区、街道)要对辖区内养老服务组织(含未登记),进行拉网式排查,明确提出疫情防控和安全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果断措施,确保不发生疫期、消防和食品安全隐患。各养老机构及江滨医院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办公厅下发的《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的通知》有关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疫情期间一律不得接待走访、慰问和探视老人的外来人员,原则上不接受新入住老人等。因工作需要非必须进入养老等机构的外部人员,要严格遵守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内控措施,对每一个人都要坚持测量体温,严格做好相应防护,不得与院内人员接触,入住老年人及机构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封闭式管理规定,局属有关单位认真执行暂停服务要求。救助管理站对流浪乞讨求助对象,严格要求其佩戴口罩或及时帮助进行更换,进行体温检测、检查身体,消毒携带所有物品,隔离居住。要详细询问,做好笔录,对有疑似疫情状况的及时上报,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并做好自身防护。

二、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及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局属单位、各镇(区、街道)民政办要组织各养老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疫情防控知识的学习培训,特别是养老机构管理人员要进一步督促所有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民政部印发的《养老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和各级疫情防控、安全整治工作要求,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和人员防控知识面,建立并完善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管理层人员要系统掌握,一线护理员和工勤人员也必须应知应会并依规操作,注意个人防护。做到全员知晓掌握,全流程执行。殡仪馆是此次承担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单位,要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和防控知识,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按照预案建立组织机制、及时分组、调配好力量,确保工作有序实施。婚姻登记处、福彩募捐办、公墓管理处原则上根据省、市要求可以暂停服务,但要预先排查安全隐患、细化工作方案,及时开展人员岗前培训,完善好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及时对外公告疫情防控期间登记、服务工作流程。

三、理性保障刚性养老和社会群众服务需求。因家庭无力照顾等特殊情况确需返院的春节回家老年人以及返岗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有医学隔离条件的养老机构,在确保以上人员没有疑似症状、且没有在15日内接触疫区人员或逗留疫区人员等禁止进入情形的,可经医学观察14天无异常后,收住入院或上岗工作。有条件开展医学隔离观察的养老机构,可以自行开展拟进人员的医学隔离观察。可参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接受返院老年人工作指南》执行(另行转发)。局属单位所有人员,特别是聘用人员(工勤人员)要经常性主动申报个人行程轨迹、家人及自身是否与外省疫区人员接触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民政服务工作之

中去,确保养老和民政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惠及群众需求。

四、坚决严防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病毒感染传播。前期我市养老机构及局属单位等防控措施得力,未发现一例疑似感染病例。根据疫情需要全市养老机构必须进一步贯彻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坚持每天对养老机构内老人和工作人员不少于两次测量体温和消杀工作,做到人员活动、就餐不聚集,全部实行分餐制,不召开院民会议。局属各单位对进入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测量,严格控制人员数量,对工作场所和办公场所经常性保持通风透气,针对有关养老机构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防控物资紧缺的问题,第一时间向本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分管领导反映,坚决落实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局属单位及各养老机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集思广益筹集并管理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人员和有关服务对象需求,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五、正确认清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疫情防控工作中要做到思想不放松、责任有担当、工作不松懈,要经常性教育引导工作人员、院内老年人、外来人员等在机构内或公共活动空间应佩戴口罩,确保工作人员掌握预防感染的个人防护、卫生习惯、相关传染病法律法规及疫情处置要求。养老机构及局属有关单位坚决杜绝外部易感食品进入单位食堂。各镇(区、街道)及各局属单位要利用疫情防控封闭式管理时机,全员发动,组织职工和服务对象对照《如皋市民政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食品等隐患排查,建立问题清单、理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及时将排查信息报送事务科。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好各类应急预案,根据疫情防护工作要求,做好每日疫情防控工作和信息上报工作,决不能留下盲区和死角,对照上级要求做到疫情和机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即查即改,决不能留下风险隐患,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担当,勠力同心、全力以赴的行动,切实把疫情防控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牢牢抓在手里,落到实处。

如皋市民政局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