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民政局
索引号: 014231651/2019-00046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号: 皋民发〔2019〕29号
成文日期: 2019-05-17
发布日期: 2019-06-1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2019年度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19年度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6-11 15:5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民政办,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南通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提升民政服务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南通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及《如皋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民政福利机构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接续开辟如皋高质量发展新境界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三、活动时间

 2019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落到实处,市民政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叶庆

成  员:彭卫兵、司刘宏、仇刘兵、季航莉、吴东琳、许金兰、杨  兵、刘朱建、肖晓兵、郝周兵、薛晓祥、曹  剑、肖 飞、申  龙、顾文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社会事务科,彭卫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络员:杨  兵,联系电话:87658467,传真:87658474, 电子邮箱:105333697@qq.com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养老机构及日间照料中心具体负责本单位活动的开展。

五、活动内容

结合“百日大宣教”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 “八个一”活动安排如下:

(一)举行一次“安全生产倡议”活动。拟制一份安全生产倡议书(根据自身实际),各单位负责人以召开全体人员大会的形式,向全体职工、服务对象发出倡议,并公示在醒目位置。

(二)举行一次“我是安全生产代言人”万里行活动。由各单位民主推荐一名本单位安全生产代言人。提炼安全生产格言向本单位职工、养老服务对象讲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安全生产应该怎么做,积极传授生活中的安全知识小窍门。

(三)举行一次“安全在我心中,生命在我手中”职工安全生产大承诺活动。各单位制作“安全在我心中,生命在我手中”职工安全生产大承诺活动展板或条幅,由单位员工进行签名承诺,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四)举行一次“职工安全生产大宣教”活动。与“百日大宣教”活动相结合,6月份为宣教强化月,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养老机构再开展一次全员宣教培训,做到不漏一名员工,不漏一个岗位。民政局将邀请市第五届安委会专家组专家进行讲课,各单位也要针对岗位实际组织培训,注重培训效果,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要留存好台账记录和影像图片资料,7月份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大宣教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五)举行一次“我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百人签名活动。我局将结合6月份安全员培训时机,制作“我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百人签名活动展板,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计、安全员进行签名,各相关单位也要开展签名活动,深化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其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开展一次“进机构送安全”活动。结合安全生产“七进”活动,局“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将组织安全宣讲,重点对象是管理水平相对落后的敬老院及经营不足一年的民办养老机构,内容主要是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传授养老机构安全技能,不断夯实民政服务安全生产的基础。

(七)开展一次“口头承诺”活动。在开展民政系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对照职责清单逐条进行口头承诺。各单位、各班组要利用各类各级会议层层进行口头承诺,确保不漏一人,同时留存好影像图片资料,6月底前将影像图片资料上报社会事务科。

(八)开展一次“畅通生命通道应急演练”活动。在各单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的基础上,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突出消防、食品、药品、燃气等方面,让广大干部职工在演练中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应急处置、提高避险能力。在实战演练中总结、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

2.落实责任,严格考评。局将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内容,明确责任,严格考评,适时进行督查。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公共活动场所的明显地方,悬挂安全生产横幅(至少2条),张贴安全生产警示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充分利用宣传平台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积极向各大媒体报刊及如皋日报、“如皋安监发布”等媒体投稿,每个单位至少1篇。

4.加强沟通,按时上报。要加强本单位内“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并将相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时报送至局“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办公室。

请各单位于每周三下班前报送本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同时请各单位分别于5月28日和7月1日前将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报送局“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社会事务科)。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于7月1日前报“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民主推荐“我是安全生产代言人”人员名单

      2.“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如皋市民政局

                                                      2019年5月17日

 

附件1

民主推荐“我是安全生产代言人”人员名单

单 位

姓名

职务

我的格言

附件2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2.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3.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5.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6.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7.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8.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9.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0.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1.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2.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3.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4.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5.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6.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17.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18.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19.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20.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21.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