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民政局
《如皋市创建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市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12-04 10:27 累计次数: 字体:[ ]

经积极申报争取,省民政厅、财政厅将我市确定为省级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县(市)。为加快推进我市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市”创建步伐,促进养老服务快速发展,根据省创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皋市创建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市实施方案》(皋政办发〔2017〕202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1.问:该文件出台的具体时间?

答:该文件经十七届如皋市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17年11月15日印发。

2.问:什么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答: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村(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

3.问:该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

答: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精神,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提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餐饮家政、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要求,突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基础性地位。2017年8月10日,江苏省居家和社区养老创新试点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公布如皋市、无锡市滨湖区、邳州市等11个县(市、区)入选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地区。同时,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关于省级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工作的方案》(苏民福〔2017〕3号),全省将大力引入社会力量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从2017年起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全面推进11个市、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工作。

4.问:该文件出台的目的意义?

答:该文件从任务要求、工作步骤、机制保障等各个方面,对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加快了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通过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健全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互联网+”为手段、市场主体为支撑、医养融合为特点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争使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社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形成“应急需求有保证、基本服务有保障、个性需求有承接”的多层次、多方位、多元化的立体式养老服务格局,顺利建成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县(市)。

5.问:创建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市的工作步骤主要有哪些?

答:创建时间为2017年9月至2019年7月,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9月);组织实施第一阶段(2017年10月—2018年7月) ;考核自评第一阶段(2018年8月); 组织实施第二阶段(2018年9月-2019年6月);迎查验收阶段(2019年7月)。

6.问:创建示范县市镇级须建设什么标准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答:各镇(区、街道)须按省明确的标准建设不少于500平方米的日间照料中心,确保软硬件建设到位,以满足不同类型日托老年人的需求。

7.问:创建示范县市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须达到什么标准?

答: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须以省定的AAA级(标准化)建设为基础,场所使用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老年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精神关爱室、康复健身室、日间照料室、助餐就餐室等基础配套均要到位,同时有条件的村(社区)要力创AAAA级(示范化)。

8.问:创新示范工作有什么政策机制保障?

答:在省级资金奖补的基础上,根据省示范试点考核要求,地方财政给予1.5倍的资金配套。后续会制定出支持创新示范工作的财政奖补和激励政策,主要用于镇级日间照料中心(含中央厨房)建设、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含助餐点)提档升级,侧重奖励扶持示范点,支持鼓励社会化承接运营。

9.问:目前居家养老服务有什么激励举措?

答:对新建或改造建设达到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标准的镇(区、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给予当年新增投入资金总额三分之一的改造建设补助;对新建或改造建设达到江苏省民政厅、老龄办《关于印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苏民老龄〔2014〕6 号)文件中标准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给予当年新增投入资金总额三分之一的改造建设补助;对于正常运营的镇(区、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给予20000元/年的运营补助;对于正常运营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给予10000元/年的运营补助;对新建或改造建设达到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建设标准并正常开展服务的城镇社区日托助餐点给予不超过20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10.问:目前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有没有绩效考核奖励?

答:按照如皋市老龄办《关于印发<如皋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皋老办〔2016〕2号)文件精神进行考核评比,每年评出先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九家,其中,一等奖一家,奖励3万元;二等奖三家,各奖励2万元;三等奖五家,各奖励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