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民政局
关于成立如皋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11-14 18:3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街道)农村农业和社会事业局,各养老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管理,提高评定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确保评定质量,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37号)《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苏民规〔2020〕3号)《关于做好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通民养老〔2021〕3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如皋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评定委员会负责制(修)订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相关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负责对已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按比例进行评定;负责指导开展本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复核及纠纷争议裁定工作;对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违反规定评定的结果行使否决权;负责执行省、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任

张叶庆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主任

彭卫兵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科科长

杨 兵 市民政局安全监管科科长

成 员

吴东琳 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司刘宏 市民政局基政科科长

章婷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促进科科长

顾 霞 市卫健委医政科副科长

刘晓云 市民政局财审科副科长

范存晔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

倪绍晟 市民政局安全监管科工作人员

张 伟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评定委员会成立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科,彭卫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参与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如皋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