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如皋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27 17:4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为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现将《如皋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镇(区、街道)认真对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如皋市民政局

2022年1月27日

如皋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范围内开展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在防范化解中,坚决防止发生群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坚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底排查。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开展全面摸排。

一是明确摸排主体。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已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及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法人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含村居居家养老服务站等老年人活动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牵头负责,深入开展诈骗风险摸排。

二是明确摸排重点。在机构类型方面,重点排查民办、公建民营、规模相对较大或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在摸排事项方面,重点排查养老机构(场所)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是否有经济类犯罪记录或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情况。

三是明确摸排内容。养老机构涉嫌违规销售保健品问题。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向老人推销故意夸大功效的“保健”产品现象;养老服务机构为牟取暴利将普通消费品“功能化”包装后高价售卖现象。养老服务机构涉嫌非法集资和预收费管理问题。排查养老机构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或长期出租“养老公寓”、销售“老年产品”、“以房养老”等名义,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为诱饵,向入住老年人或社会公众吸引投资问题;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向未入住人员销售“会员卡”、“贵宾卡”、“预付卡”,收取相关费用问题;特别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养老服务企业利用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诈骗老年人资金问题。排查从事养老服务企业利用养老服务场所,向老年人宣传涉及“消费返利”、“健康管理”等消费金融渠道,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等虚假广告信息,以骗取老年人资金,使老年人利益受损的问题。

四是明确摸排方法。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逐一上门排查,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注重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如发改委的信用中国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市场监管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通过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风险画像并建立相应数据库。

(二)分类处置隐患。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风险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的风险管控名单。

“绿色”管控。对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进行管理,正常开展日常监管。

“黄色”管控。对发现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养老机构,以及近年存在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机构,纳入黄色名单进行管理。对于这类机构,主要提示引导其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

“橙色”管控。对发现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机构,以及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机构,纳入橙色名单进行管理。对于这类机构,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对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

“红色”管控。对发现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的机构,以及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的,或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进行管理。对于这类机构,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好老年人妥善安置、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坚决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机构中涉嫌犯罪的人员,直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三)建立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作用,对重大敏感案件、重大政策制定、专项工作安排等,加强警示提醒和会商研判。民政部门将与政法、公安、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等单位建立定期通报机制,配合做好非法集资的调查认定定性定级、风险评估、后续处置等工作。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新增的经营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等内容的市场主体信息,通过现场核查确定属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要依法依规开展监管。

三、工作安排

本次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自2021年12月中旬至2022年2月底,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1年12月中旬至2021年12月底)。各镇(区、街道)结合实际,迅速组织动员,研究吃透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安排。

(二)摸排整治(2022年1月初至2022年2月中旬)。各镇(区、街道)全面摸清本地养老服务领域存在的诈骗风险,边排查、边评估、边管控、边整治。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填报相关统计表格(附件1-3),确保数据及时、真实、准确。

(三)分析总结(2022年2月中旬至2022年2月底)。各镇(区、街道)对本次摸排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监管长效机制,以镇(区、街道)为单位形成工作总结报送至如皋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养老服务)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街道)要结合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和本地实际,研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2022年2月底前完成摸排整治任务要求,倒排工期,抓好落实,确保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养老服务诈骗风险得到有效遏制和化解。

(二)加强宣传引导。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结合实际开展一次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活动。要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精准宣传;要坚持宣传养老床位是用来养老的,不是用来炒的;要及时跟踪社会热点,认真对待信访问题线索,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镇(区、街道)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以本次摸排整治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并于2022年2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相关统计表格报送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养老服务)科。

联系人:彭卫兵,电话:015-87658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