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民政局
【残疾人福利】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的补充通知
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06 17:2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按照《省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16〕15号)及《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的补充通知》(通民发〔2021〕37号),经研究决定,现对《市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皋政发〔2017〕67号)中有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明确如下:

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35%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25%发放生活补贴。请各镇(区、街道)按照苏政发〔2016〕15号文件精神落实到位。

如皋市民政局 如皋市财政局

如皋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