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民政局
【儿童福利】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
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12-03 11:4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与社会事业局:

为做好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根据南通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通民儿童〔2021〕10号)》的要求,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持续做好基础数据动态更新。一是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的摸底排查工作。二是每月更新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统计简表,动态更新金民工程-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数据,使其保持一致。三是定期更新农村留守儿童风险评估等级,根据不同等级制定详细的干预措施,并根据需求动态调整。

二、要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情况。针对不同监护评估等级,由儿童主任牵头,儿童督导员、志愿者、社会组织等力量参与,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入户走访。对于监护情况评估差的,落实每月入户;对于监护情况评估一般的,落实每季度入户;对于监护情况评估好的,落实每半年入户。入户时要做好详细的入户情况记录,同时根据儿童的不同情形,为其链接社会资源开展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应急救援等服务,促进其健康发展。

三、要充分发挥儿童关爱之家作用。一是按照“十四五”期间儿童“关爱之家”建设数量要求提前排点布阵,完成今年新建任务,作为将来申报省级“关爱之家”的储备力量。二是高标准完成今年儿童“关爱之家”示范项目建设任务,其中3家已建的儿童“关爱之家”要在原有基础上对基础设施进行提档升级,白蒲镇儿童“关爱之家”要严格按照省厅标准,夯实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以儿童“关爱之家”为载体,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学业辅导、社会融入、精神慰藉等关爱帮扶,确保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总结、有内涵。

如皋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3日

皋民救〔2021〕1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