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民政局
【儿童福利】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影期间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
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2-14 11: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各成员单位、市儿童福利院、市未保中心:

根据省南通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通民儿童〔2020〕4号)和《如皋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皋政办发〔2019〕184号)精神,为统筹做好新冠疫情期间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落实落细责任

当前,我市企业正逐步开工复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攻坚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镇区和成员单位要以更实的作风和更细的工作举措作为保证,确保疫情期间儿童救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儿童是最弱小、最需要保护,也最容易引发社会关注,不能有一点闪失。各镇区和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压紧压责任,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影期间儿童救助保护工作。

二、坚决防范,救助化解风险

各镇(区、街道)要统一部署疫情期间儿童救助保护和疫情防控,督促村居及时排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或生活困难的儿童,督促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履职尽责。各成员单位要对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积极开展儿童疫情防控工作,有针对性开展儿童安全防护和权益保障宣传工作,努力化解儿童风险。

三、科学研判,建立应急机制

各镇区和成员单位要根据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科学研判儿童疫情防控和救助保护形势,重点做好企业开工复工期间儿童疫情防控,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今后,所有涉及儿童活动的开展要提前做好风险评估,严格落实监测预警、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遇到疫情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及时请示报告,确保科学、稳妥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处置中优先保障儿童防疫、救助和生活物质,做好儿童的心理疏导,最大限度保护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儿童身心健康。

如皋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

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