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民政局
【儿童福利】关于印发《如皋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9-01 16:2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南通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南通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形成了《如皋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如皋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如皋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附件

如皋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目录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1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

市未保协调机制履行统筹、督促、指导的职责。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督导,会商研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落地落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题宣传月活动。推进限制和规范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推动市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升级。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工作能力。新建1个示范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的阵地作用,及时办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事务。

市民政局、如城街道

2

做好困境儿童兜底保障工作。

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开展困境儿童精准排查和保障工作,推进以“三步排查、四色管理、N重关爱”为核心的困境儿童主动发现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数据比对。切实做好针对孤儿等困难未成年人的“明天计划”和“孤儿助学”等助医助学类项目。落实收养评估制度,提升收养工作规范化水平。

各镇(区、街道)、市民政局

3

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服务。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分层分类做好未保(儿童)服务队伍的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因疫情等突发事件影响等情形,暂不能履行监护责任的未成年人依法进行临时监护。深化寒暑假期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加强留守、困境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聚焦困境儿童,实施“梦想改造+”关爱计划。开展“护苗行动”,缓解困难家庭患重大疾病儿童医疗负担。积极培育和发展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有针对性提供关爱帮扶服务。

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关工委、市慈善总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深化“三全”社区家庭教育支持行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实施工作。设立如皋市专业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深入推进“书香家庭”建设。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依法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引导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市妇联、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

持续推进校园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

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和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巩固校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计划“四个100%”建设成果,加快推进校园智慧安防体系建设。积极参与青少年生命健康关爱、无诈校园创建等专项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准入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制度。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组织参观如皋市安全警示教育体验中心,提高未成年人防灾减灾和安全意识。全力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织密扎牢校园疫情防线,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健康安全。

市教育局牵头,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配合

6

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全力推进“双减”工作,开展“5+2”课后服务。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实施控总量、控时间等政策,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价格行为,推动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配齐配好专兼职教师队伍,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机制,办好面向家长、学生的心理求助服务热线18795767769。落实青少年体育“5621”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优质体质资源进校园活动。

市教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团市委、市科协配合

7

深化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法治公开课”“模拟法庭”等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深化“扫黄打非”“护苗”专项行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出版物及有害信息。深化检校合作,推动法治案例融入学校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教程,制作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节目。健全法治教育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把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注重运用传统和网络媒体,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活动,提高未成年人学法、知法、守法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市教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团市委配合

8

丰富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组织编创少儿文化精品并巡演展示,开展全市广播电视少儿精品评选活动。精心打造优秀网络文化产品。开展科技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建立不同类型的科普教育基地,组织开展青少年科创大赛、金钥匙科技竞赛等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养。

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科协配合

9

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编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战略规划和行动计划,从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五个友好”层面出发,做好顶层设计。征集一批儿童友好社区(街区)、公共空间、公共设施等项目,探索创建儿童友好社区、医院、学校、公园、图书馆等空间,充分满足儿童成长需求。

市发展改革委、市妇儿委牵头,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10

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措施。

持续推进“净网”“护苗”等专项行动,侦办一批涉未成年人网络违法犯罪案件。开展“清朗·青少年关爱护航”工程,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开展保护未成年人专项执法,加大网络游戏、网络表演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等4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深入推进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完善经营管理技术监管平台功能,有效过滤各类有害信息。强化网络舆情监控,加大对涉未成年人舆情信息监测,及时处置应对。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通信管理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11

加强未成年人健康保障能力建设。

加强未成年人健康保障能力建设。实施出生缺陷防治工程,实现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愿筛尽筛全覆盖。加强未成年人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强化传染病防治和监督管理,规范疫苗预防接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下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职责。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疾病诊疗和残疾未成年人康复医疗服务,提升未成年人危急重症救治能力。研究落实托育机构管理制度,加强普惠托育体系建设。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残联配合

12

开展质量守护行动。

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含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自查报告制度。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强化儿童和学生用品产品质量监管,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监督抽查,严格落实不合格产品后处置闭环。加强儿童化妆品销售环节质量监管。

市市场监管局

13

加强烟草制品监管。

开展打击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及电子烟行为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整治校园周边销售电子烟网点及电子烟自动售卖机,取缔无证烟草经营场所,依法严格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电子烟油中添加合成大麻素等“上头电子烟”新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有效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市烟草专卖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14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

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将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工作内容。开展打击性侵犯罪专项工作,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强奸、强制猥亵、拐卖儿童等犯罪。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多元综合救助,探索建成“一站式”办案中心。健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机制。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及综合保护救助工作。

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15

加大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矫治。

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干预机制。依法妥善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强化“未成年人自控力”等矫正项目研究,科学化矫正未成年犯。打造未成年犯“2+X”社会适应性三重保护体系。推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损害修复,促进“家庭增能”“校园复归”和“同伴互助”。培养社会责任心、规范日常言行举止,提升社会适应能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困难帮扶,实现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损害修复100%,教育帮扶100%。

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16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权益维护。

完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妥善审理好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行政、民事等各类案件。深入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以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大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力度。做好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重点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被害人群体的关爱救助。

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