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民政局
关于局机关部分科室调整职能及更名的通知
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2-28 10:52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局机关部分科室调整职能及更名的通知

各镇(区)民政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优化职能配置,保持与上级民政部门有关处室设置一致,经局党组研究,并与市编办衔接,对局机关部分科室进行调整职能及更名。

一、科室职能调整

1.将社会救济科的指导“敬老院的建设管理工作”职能调整至行政服务科(社会事务科)。

2.将行政服务科(社会事务科)的“拟定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承办镇村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和边界争议调处;承办全市地名的命名、更名,组织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推行地名标牌国家标准;管理地名档案和地名信息系统;负责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职能调整至基层政权与社会组织管理科。

3.将行政服务科(社会事务科)的“拟定全市殡葬管理规范性文件;宣传殡葬工作法规政策,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管理工作;负责市殡葬改革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能调整至殡管所代为执行。

二、科室更名

将“民间组织管理科”更名为“基层政权与社会组织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