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民政局
如皋市民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与2025年思路谋划
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15 14:10 累计次数: 字体:[ ]

创新民生保障举措彰显幸福民政温度

如皋市民政局

(2025年1月)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启动“幸福民政365”工程,强化兜底保障、社会事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水平。

一、2024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化社会救助服务,增强保障对象获得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基层行活动,通过政策法规宣讲与座谈讨论等,贯彻低保扩围及“一事一议”精神,推进走访发现困难群众机制落实,实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推进分散特困供养四方协议落实,加强镇(街道)民政服务站探视照料服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0人次,提供医疗救5人,护送返乡21人,协助落户安置2人。市江滨医院新增收治精神病患者26人次,治疗出院28人次,持续为全市680名兜底保障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巡诊服务。年内救助低保对象4854户7743人、保障特困供养人员5931人,累计落实专项救助资金1.39亿元;保障低保边缘、支出型贫困家庭259户561人;实施临时救助753人次、170.73万元。

(二)优化关爱保护举措,增添伴童成长亲和力。印发《如皋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一年两排”“一月一访”制度,加快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开展“爱心守护 皋伴成长”村(居)儿童主任培训暨实务技能竞赛,我市代表队荣获2024年江苏省“福彩杯”儿童主任实务技能竞赛——“通力护蕾,爱伴成长”南通选拔赛团体二等奖。创新实施“皋城暖童心、温情护成长”“一心助童”、点亮“微心愿”、暑期夏令营等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给予生活照料、社会融合、情感沟通等服务,共救助未成年人17人次。探索完善集中供养孤儿、困境儿童养育教育,融合心理能力与社会关系建设。年内纳入民政保障的各类儿童1059人,累计支出困境儿童生活保障资金2068.73万元。

(三)融合康养服务业态,提升老龄事业幸福度。2024年7月,我市出台《如皋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推动整合城镇区块资源,设置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联通区域内居家养老服务站。创新推进老年助餐服务,通过财政资金引领带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定制上线长者智慧食堂系统,建成12个示范性社区长者食堂。在2024年江苏省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营养餐大赛南通地区“福彩杯”选拔赛中,获优秀组织单位奖,我市代表队获团体一等奖。对接长三角地区文旅企业,发展长寿品牌康养旅居业态,与呼伦贝尔市民政局签订旅居养老合作项目。11月,我市成功举办全省“老年达人”智能应用技能大赛。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我市1家机构被省民政厅评定为五级养老机构。成功创建省级标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地区,3家本土养老服务企业成功创建省级连锁化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推动华医大健康集团与如皋中专携手合作,探索建立一所集教学、实践于一体的康养产业学院。全市享受尊老金人数为77512人,累计发放6074.67万元。统筹发展与安全,深化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狠抓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监管。在南通市安全生产综合能力竞赛中获得理论知识团体总分第一名,抢答竞赛团体第二名;在南通市民政服务机构志愿消防队竞赛比武活动中获总分第一名。

(四)完善社会服务机制,提升专项服务满意率。持续发挥社会组织优化营商环境功能,评审实施如皋市第四届公益创投项目6个。进一步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协同化解婚姻登记遗留问题,成功举办“5·20‘皋’甜来‘囍’爱在龙游”集体婚礼。深化殡葬服务领域体制改革,市殡仪服务中心于5月1日正式投入运营,群众多样化殡葬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扎实推进“精康融合”行动,我市被民政部确定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县(市),获得中央福彩公益支持的精神障碍康复社区项目试点资金400万元。联合市人社局举办“雉社益心筑巢 千社万岗圆梦”招聘会,累计发布岗位277个、需求人数3300人,达成就业意向达400多人。积极构建“福彩+”多元营销格局,年度销售总量突破1.5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87万元,位居南通首位、全省县市第七。残疾人两项补贴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44亿元,享受生活补贴1.48万人、护理补贴1.69万人。成功通过“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验收并确定为省级“乡村著名行动”先行区。组织开展地名文化遗产评定,“东水关”成功入选2024年省级地名文化遗产名录。完成与泰兴市、靖江市及通州区界线界桩联合检查工作,年内规范命名道路17条,审核采集地名信息428条。

二、2025年工作思路及重点举措

2025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探索社会救助服务机制。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加强基层民政服务站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完善政府购买基层民政服务机制。在承接分散特困供养照料服务的基础上,探索精细化服务,促进流程规范化,进一步保障分散供养照护安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推进社会组织承接社会救助困难群众摸底排查、主动发现、风险评估等服务事项。落实好低保标准调整机制,进一步规范重病重残“单人保”,放宽低保家庭家用汽车限制条件及家庭金融资产认定标准。对于家庭中因病、因残、因学等长期存在的刚性支出,认定收入时予以适当扣除,进一步扩大困难群众保障范围。

(二)持续优化特殊儿童关爱服务。加强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摸底排查,依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持续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推进落实未成年人节日关爱走访与慰问机制,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与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对社会困境儿童的保护性应急救助,不断增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与能力体系建设。开展儿童福利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进一步完善主动发现排查关爱机制,持续推进儿童主任及儿童督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城乡妇女儿童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关爱服务困境儿童的专业能力。

(三)不断强化老龄事务管理质效。总结推广省“老年达人”大赛经验,深入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实施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普及培训工程,帮助更多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让科技时代智能家居畅连幸福老龄生活。强化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对高龄、失能、空巢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摸排入库信息动态管理,分类开展常态化探访关爱服务,加强对空巢独居等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智能监测服务。深化养老机构服务能力与本质安全监管水平,积极做好居家养老服务政策调整相关工作,确保全面顺利平稳提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效能,高标准完成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

(四)深入推进社会服务能力建设。扎实开展殡葬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巩固丧葬礼俗改革试点成效,强化基层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提升殡葬服务供给质量水平。持续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构建婚姻家庭文化阵地。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持续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引导参与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活动,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公益项目创投,实施新选址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改造提升。持续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发挥好地名专家库的作用,做好采集上图、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配合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做好地名命名、道路路牌设置维护等工作。统筹发展优化福彩销售网点,突出福彩公益金的社会救助帮扶功能。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发放与动态管理工作,推进中央福彩公益支持的精神障碍康复社区试点项目,积极打造全国中等发达县(市)精康融合行动的实践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