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民政局
关于2023年如皋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认定结果的情况通报
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12-04 14:5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街道)、相关单位:

7月份以来,按照《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苏民规〔2020〕3号)及《<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有关细则要求,结合各养老机构自评、申请,经市评定委员会书面审核、现场评定、研究决定、网上公示等程序,以下养老机构通过等级评定,现通报如下:

一、评定为三级的养老机构

如皋市长寿星养老服务中心(如皋市丁堰镇敬老院)

如皋市九华镇敬老院

如皋市长寿养生园

如皋爱心护理院

如皋福康护理院有限公司

南通颐乐护理院有限公司

江苏华曜护理院有限公司

如皋市聚缘养老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如皋市下原镇敬老院)

南通康梦园养老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评定为二级的养老机构

如皋市如城街道敬老院

如皋市东陈镇敬老院

如皋市城南街道敬老院

如皋市城北街道敬老院

如皋市江安镇敬老院

如皋市吴窑镇敬老院

如皋市长江镇敬老院

如皋市白蒲镇敬老院

如皋市磨头镇敬老院

如皋市搬经镇敬老院

如皋市石庄镇敬老院

如皋市江滨医院

如皋市社会福利中心

如皋磨头护理院

三、评定为一级的养老机构

如皋家安护理院有限公司

如皋市万嘉养老院

如皋市舒适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如皋市福寿养老有限公司

以上养老机构有效期自2023年11月21日至2026年11月20日。等级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养老机构可以申请重新评定,评定程序按照复评方式实施。养老机构在获得评定等级一年后,符合更高等级标准的,可向市民政部门提出等级晋升申请。养老机构经评定通过晋级后,由民政部门换发相应等级的牌匾和证书,原评定等级自动失效。未通过晋级评定的,继续保留原先等级。养老机构在等级有效期内有且仅有一次晋级机会,且应该逐级晋升。养老机构晋升等级后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不得再次晋级。

如皋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