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民政局
准予如皋市普法新媒体工作站注销登记决定书
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30 14:23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皋市普法新媒体工作站:

你们提出的关于注销如皋市普法新媒体工作站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决定准予如皋市普法新媒体工作站注销登记。

如皋市民政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