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民政局
准予如皋市奉献义工站成立登记决定书
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3-29 09:34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皋市奉献义工站:

你们提出的成立登记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决定准予如皋市奉献义工站成立登记,业务主管单位为如皋市民政局。

    你单位成立后应遵守我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民

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和本机关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你单位的印章样式、银行账号、相关部门《同意设立党组织的批复》应当及时报本机关备案。

如皋市民政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