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全市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暨“四化”工作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
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4-18 11:2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要求,进一步拓展全市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专项整治“三年大灶”成果,坚持小切口、抓关键,聚焦“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关于印发2023年度“四化”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及分解表的通知》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民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四化”工作,不断提升全市民政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市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无安全事故,努力为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重点任务

1.重点检查党政领导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情况。局主要负责人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研究民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每季度研究听取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年内召开全体会议不少于2次。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联系镇(区、街道)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职责,每季度开展形势分析、联合检查不少于1次。

2.推进全市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着力推进实施“瓶改管”“瓶改电”“气改电”“油改电”工程,全市新办养老机构“瓶改管、瓶改电”完成率达100%,使用管道燃气的新办养老机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率和正常使用率达100%,全市已安装管道燃气泄漏保护装置的民政服务机构正常运行率100%。

3.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大力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电梯AI识别阻车系统。全市新办养老机构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装置。

4.重点整治全市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未保存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明确、初期火灾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推动在电梯、楼道入口张贴消防和燃气安全宣传提示,督促全市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每半年完成一次应急演练。强化电气火灾报警系统和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应用,推动新办养老机构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和简易喷淋。

5.持续推进安全监管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新备案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大门口、值班室(消防控制室)、安全疏散通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已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人员进出管理、值班值守、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随时调度,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努力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概率。

6.提高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率。15家公办敬老院和建立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民办养老机构落实24小时2人值班,值班人员持全国统考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中级)不低于50%,积极鼓励报考中级以上证书。

7.加强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人员密集型场所安全管理,压实机构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普遍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服务对象30人以下的志愿消防队员不少于5名;服务对象30人以上50人以下的志愿消防队员不少于7名;服务对象50名以上100人以下的志愿消防队员不少于10名,服务对象100人以上的志愿消防队员不少于15名。志愿消防队员每季度必须组织开展安全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训练,每半年必须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达到熟练使用单位内设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搜救被困人员。进一步规范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微型消防站设立,确保器材齐全,符合规范要求。

8.扎实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整治排查发现的既有建筑结构安全问题,健全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机制,持续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分级管控措施,各镇区6月底前负责排查新办小型养老院、托老院既有房屋安全情况,建立既有建筑隐患清单,细化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时限。督促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或提供民政服务的场所分别采取停用、加固、拆除等措施依法依规整改,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9.强化食品安全与特种设备安全。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国家级验收工作为抓手,重点整治为民政服务机构提供餐饮服务的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原料储存、烹饪加工、清洁消毒、食品留样、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重点整治未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没有维护保养记录、未落实定期检验制度或不在检验有效期内、设备操作人员未经过相关部门培训、未通过考核持证上岗或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等突出问题,防止发生意外。

10.重点整治未按规定全面落实新冠病毒“乙类乙管”防控措施的问题。要加强与卫健、工信、发改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巩固完善民政服务机构重点人群分层分级分类诊疗机制,药品物资优先保供机制,畅通重症急转运绿色通道和就医入院绿色通道。要严格执行分区管理、预约探视等制度,对机构工作人员和住养对象开展每日体温监测和身体状况监测。配合有关部门有序推进工作人员和住对象的疫苗接种工作。民政服务机构要按一个月的日常使用量动态储备解热、止咳、小分子抗病毒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治疗药物和防护用品、抗原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以及基本生活物资,遵医嘱使用药物,及时清理过期物资。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3年4月下旬至4月30日)。学习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及通知要求,制定民政领域《实施方案》,部署开展相关工作,各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结合实际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职责任务。

(二)全面落实(2023年5月1日至11月中旬)。各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对照《实施方案》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逐项落实落到位,建立完善相关台账资料。

(三)巩固提高(2023年11月下旬至12月底)。逐项检查落实完成情况,对存在问题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措施有力有效,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制定细化方案,全面统筹推进,指派专人每月20日前向市民政局报送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和典型经验做法。

(二)强化工作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狠抓工作落实。对涉及的各项重点任务,要列出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举措,逐条逐项验收过关。

(三)强化问效问责。市民政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精准执法、督查检查,压茬滚动推进“四化”举措落地见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各镇(区、街道)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局属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采取警示提醒、约谈通报等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局属各事业单位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四化”工作巩固提升年行动,请分别于6月30日、9月30日、11月30日前,将半年、前三季度、全年推进落实情况报市局安监科。联系人:倪绍晟,联系方式:87658467。

                            如皋市民政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