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磨头镇
关于2017年磨头镇造林绿化的工作意见
来源: 磨头镇 发布时间:2017-03-06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快我镇生态文明的建设步伐,全面推进生态优化和民生改善,走“绿色经济.生态家园”的科学发展之路,全面打造万亩花木产业园区,逐步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有机统一。结合我镇实际,抢抓目前有利时机,现就2017年全镇造林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一区两沿三园”(镇区、沿路、沿水、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农村家园绿化)建设为主体,按照生态优先、产业支撑的发展思路,以一级河堤绿化为重点,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注重提升绿化质量,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磨头,为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勇当苏中全面小康领头雁夯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任务

2017年全镇新增成片造林面积1200亩;新建省级绿化示范村1 个(见任务分解表);全镇林木覆盖率达25%以上,小城镇林木覆盖率新增5%,中幼林抚育1500,新建更新及完善农田林网3150亩;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有效控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四率,切实加强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三、重点工作

1.一级河道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重点推进如海河一级河道的生态防护林建设,单侧的绿化宽度按照表格具体要求实施,凡如海河堤两侧超过5亩以上应栽尽栽。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对河堤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已作为责任田发包的,村可通过向承包村民反租,并签订租赁协议;被村民占用的要做好说服疏导工作,采取统一收回、划分标段、缴纳押金、招标承包、合理分成的模式加快实施,实现应栽尽栽,能宽则宽,确保绿化成效。

2.南通市中心镇绿化建设工程。我镇是19个南通市级中心镇之一,根据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的要求,镇区磨居、邓高、丁冒要超前谋划,挖掘潜力,在河道绿化、公路绿化、农民集居区绿化、花木园区建设等方面认真做好植树绿化,各村已捞浅的四级河、一事一议道路、项目开发地段、小区等要栽全栽足。

3.村庄绿化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村庄绿化建设,完善农村硬质化道路绿化,重点推进农村家园绿化,庭院绿化以栽植果树或观赏性强的经济树木为主,确保农民集中居住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2017年全镇确保建成1个省级绿化示范村。

4.工农业园区绿化示范工程。积极推进绿色现代园区示范工程,确保园区主干道路实行乔、灌、草配置、单侧1行以上乔木;其余道路、水系绿化率达90%以上;园区四周有防护隔离林带、高度2米以上、适当密植,园区内办公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5%

5.中幼林抚育工程。针对我镇农村公路树木长势较差、绿化管护不到位的情况,各村居要结合七位一体工作认真做好补植、扶正、修剪、病虫害防治、施肥除草等森林抚育措施,提升我镇农村公路绿化形象和档次。全镇共进行中幼林抚育1500

6、新建、更新及完善农田林网3150亩,每村150亩。林网化重点在各村丰产方及一些适宜农田林网化的农业园区,面积要连片,栽植常绿树种,规格不低于3厘米米径,确保农田林网效果。

7.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全面加强以美国白蛾和杨树食叶害虫为重点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防治;要严格执行林业有害生物检疫规定,要积极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不超过4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2%以上,测报准确率达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97%以上,努力实现有虫不成灾,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重点防治区域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主干道绿色通道以及一二级河堤、苗圃地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制度。

四、工作要求

1、种苗要求。造林绿化全面采用良种壮苗,杜绝使用小老树、残次树等生长不良的苗木,凡使用不合格苗木造林的,其面积不予认可。落叶树种米径2厘米以上,品种:意杨、水杉、栾树、银杏、法桐、紫薇、榉树等;常绿树种米径3厘米以上,品种:大叶女贞(冬青)、香樟、广玉兰、香橼、桂花等。同时鼓励大力发展、栽植乡土树种。价格不得高于农经站的限价。

2、栽植要求。要实施工程化造林、专业队栽植,成活率和保存率要达到95%以上。除2厘米左右的银杏外,其余树种必须带土球栽植。

3、管护要求。要坚决杜绝重栽轻管、只栽不管现象。结合“七位一体”管护机制,积极探索育林护林新机制。凡申报奖补的村居需将绿化管护责任制文本报镇农服中心备案。

4、验收要求。

(1)建前申报。各村结合实际在2017年3月5日前向镇农服中心申报各项林业重点工程。建前申报材料上报后,镇农服中心要及时认真组织进行实地检查核实,经确认后,村方可实施各项工程建设。

(2)建中监管。镇组织对各村工程进度、施工质量等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3)建后验收。各村在3月底全面完成各项重点工程,同时在自查自验的基础上在4月20日前向镇提出书面申请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造林绿化季节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居是造林绿化工作第一责任人,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落实举措,及时解决造林绿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绿化任务。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

(二)落实管护机制。要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按照栽培技术要求进行规范操作,积极推广项目化造林,千方百计提升全镇造林绿化工作水平。要积极推进林业体制改革,引入市场机制,采取承包管护、七位一体管护人员参与管护等多种绿化管护模式,实行绿化养护的专业化、市场化运作。因管护不到位造成林木成活率低的村居一律取消年底评先资格。

(三)严格验收考核。镇政府将继续把造林绿化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对各村居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

五、奖励办法

1.镇政府设立2017年绿化工作先进单位考核奖,对年度完成造林任务和推进重点林业工程建设成绩显著的村居进行表彰,设置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

2.建成成片林实行以奖代补。成片林建设实行保证金制度,各村居须在310前将按每亩200元的标准向镇农经服务中心先行缴纳绿化保证金,树苗质量必须达到要求,完成任务的每亩奖补200元,分三年按40%30%30%兑付,成活率必须保证90%以上,第一年验收合格的退回保证金;未完成造林任务的年终考核倒扣2分,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中幼林抚育完成任务的村每亩补助150元。

3.绿化示范村创建工程奖补办法:对符合创建标准,通过验收确定为绿化示范村的,给予2万元奖励。

凡成片林未完成任务的,以及在省、市级造林核查和保存率检查中合格率低于90%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所有奖补资金。所有以奖代补资金一律补贴给相关实施主体,用于造林补助和工作推进,不得用于个人奖励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