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磨头镇
索引号: 014226019/2021-00083
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发布机构: 磨头镇
文号: 皋肺炎防指社防组〔2021〕024号
成文日期: 2021-08-01
发布日期: 2021-08-0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规范社区苏康码管理和纸质“个人健康申报卡”申领的通知
关于规范社区苏康码管理和纸质“个人健康申报卡”申领的通知
来源: 磨头镇 发布时间:2021-08-02 09:5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领导部署要求,结合当前防控形势和任务,现就进一步规范“苏康码”管理和纸质“个人健康申报卡”申领工作明确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地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苏康码”管理的通知》(苏防控防指[2020192号)《关于转发预防控制组入苏返苏人员健康状况主动申报相关部门工作要点的通知》(苏防控防指[2020136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苏康码”管理工作。各地社会及社区防控组要组织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对“苏康码”红码、黄码人员信息核实和规范管理;各地乡镇街道、社区村居要明确管理负责人,专门负责苏康码管理和纸质“个人健康申报卡”申领和发放工作。卫健部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信息管理,指导乡镇(街道)、基层网格员对红、黄码人员实施健康管理,并及时对基层单位提交的“苏康码”转码申请开展审核;公安机关要协助卫健部门对信息不清、轨迹不明对象开展甄别研判,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卫健部门,作为转码依据。

  二、建立协作机制。各单位要按照既往成熟工作机制,继续优化完善,市公安部门、卫健部门牵头建立全市各镇区街道公安、卫健部门联络人机制,落实专人管理,定期会商研究,协调解决问题,各基层公安派出所、卫健部门同步建立乡镇(街道)联络人机制,确保“苏康码”规范运转。

  三、规范申领流程。当前我市防疫措施升级,进出小区、乘坐公交、进入公共场所等均需要查验健康码。各地要针对无“苏康码”应用条件的儿童、老人、海外归国人员及其他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申领“苏康码”人员提供《个人健康状况申报卡》办理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出行的问题。要加强负责测温查码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中发现无法申领电子“苏康码”的群众,要及时指导其到社区申领。相关群众也可主动到所在地社区(村居)现场申领并填写纸质《个人健康申报卡》,社区(村居)苏康码管理负责人现场审核,并签字盖章生效;各地社区(村居)要落实专人及时处置辖区群众的申请,工作中关于“苏康码”系统应用及纸质《个人健康申报卡》相关业务问题,要及时向本地预防控制组进行反馈。

  四、强化宣传发动。各地在组织做好测温查码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主动公布申领咨询电话,做好纸质《个人健康申报卡》申领的宣传工作,确保能够及时为不能申领电子健康码的群众办理纸质《个人健康申报卡》,方便群众出行、要主动对外提供业务咨询电话或者留言板,响应基层、群众疑问。要依托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明确专人解答“健康码”变色及纸质《个人健康申报卡》申领流程等咨询,及时回应好群众反映的疑难问题。

  特此通知。

如皋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及社区防控组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