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磨头镇
如皋市磨头镇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26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磨头镇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份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我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公室关心指导下,紧密结合实际,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继续由党委副书记、镇长许薇同志任磨头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张龙同志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

依据《条例》和如皋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镇制定了《磨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5年,我镇主要采取分类公开形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重点公开了公文、政府报告类、新闻类政府信息等内容。

2015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4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为0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184条;以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为0条。

   2015年,已接受群众咨询60余次,其中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共计8次,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方式受理,均得到及时妥善解答。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数16件,均为信函申请,其中申请信息不存在数为7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为4件,依申请公开均按时全部办结。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没有收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

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时效性不够强,还存在拖拉现象;

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公开的载体不全面。

2015年,我镇将按照《条例》和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磨头镇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皋市磨头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