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头镇人民政府计划对2023年下半年镇区市政维修工程进行招标,望有资质、意愿者前往报名。
一、工程概况:
及时(48小时内)对镇区道路、管网出现的损毁和坑塘部分进行维修。
二、最高限价:
按照单价整体下浮百分比比例进行报价,工程量按实统计结算,结算总价不超过180000元(含材料、人工、机械、税费等一切费用)。
单价清单如下:
规格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25*35 |
cm |
100/套 |
铁井盖(加重型道路专业) |
50 |
cm |
280/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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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cm |
380/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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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cm |
480/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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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cm |
700/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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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cm |
1050/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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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cm |
280/套 |
水泥井盖 |
窨井清理 |
30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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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坑塘维修 |
90/㎡ |
按实际坑塘面积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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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坑塘维修 |
200/㎡ |
含切割、清运、浇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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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400 |
380/米 |
水泥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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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600 |
56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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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800 |
74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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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头 |
45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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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300 |
220/米 |
波纹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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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400 |
31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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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500 |
42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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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600 |
52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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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头 |
400/个 |
三、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
四、付款方式:
(1)工程量统计由镇建设局扎口,年底凭相关人员签字的工程量清单汇总表,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计算。第1年农历年底付40%,第2年农历年底付30%,第3年农历年底付30%。(2)工程款结算时必须凭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工程正式税票及验收报告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响应供应商需提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并了解项目需求。
2.响应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响应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报名时须提供提交报名截止到日前近3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报名截止到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报名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报名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场报名。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证书、安全证书、社保证明材料等,一个资质限一人报名,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7.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8日11:30的工作时间
8.报名地点:磨头镇人民政府507室
9.联系电话:0513-68778763 联系人:陆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