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磨头镇人民政府受磨头镇教育管理中心的委托,就磨头镇磨头小学、磨头镇磨头初级中学、磨头镇中心幼儿园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的保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本次保安服务招投标保安服务公司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①持有合法有效江苏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保安公司;
②具有良好的服务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保安服务专业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⑤近三年内,在保安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信息与查询平台,无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行为信息。
3.按本招投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需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①持有有效适用校园保安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及保安服务的履职经验和成功案例(提供成功保安服务案例的甲方评估优秀的证明原件)。②提供拟派驻保安员年龄在18-53周岁,持有有效保安员证(由南通市公安局颁发)的人员及其身份证,近期体检报告或近期健康证,并提供此前与投标保安公司签订的近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人社部门出具的其缴纳了近两年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投标人中标后,因投标提供的拟派驻的保安员,投标方不得擅自更换提供的拟派驻的保安员,其中具有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情形的除外。
4.投标单位必须为如皋市政府采购保安服务定点单位。
二、招标内容
本次项目为校园安全保安服务(校园:磨头镇磨头小学、磨头镇磨头初级中学、磨头镇中心幼儿园)。保安服务范围:校园门卫(派驻保安员按照保安服务合同的要求对学校出入口进行值守、验证、检查登记的服务业务)、巡逻(派驻保安员24小时全天候对学校区域进行巡视检查、警戒的服务业务)。
三、报名方式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参加投标的独立法人,请携带报名资料于2018年10月16日下午2:30至磨头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报名。
四、报名时所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有效适用校园保安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保安服务的履职经验和成功案例(提供成功保安服务案例的甲方评估优秀的证明原件);
上述所需提供证件为复印件者,均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钱华玉
联系电话:0513-68778733
地址:如皋市磨头镇卓吾路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