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磨头镇
如皋市磨头镇MT2025-2#地块农转用土地项目决策事项稳评公示
经如皋市磨头镇丁冒村申请,磨头镇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位于如皋市磨头镇丁冒村6组、丁冒村村集体,总用地面积约6333平方米的土地办理土地使用(农转用)手续,土地所有权不发生变化,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用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该项目的稳评责任主体是如皋市磨头镇人民政府。
如皋市磨头镇MT2025-2#地块农转用土地项目由稳评责任主体如皋市磨头镇人民政府指定如皋市磨头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开展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31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稳评责任主体如皋市磨头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人:王静娴,联系电话:0513-88591008,或与稳评实施主体如皋市磨头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钱欣怡,联系电话:0513-68778757。
如皋市磨头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