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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磨头镇 发布时间:2019-01-02 字体:[ ]

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全镇欢乐、祥和、吉庆的安全生产环境,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底线意识

时至岁末年初,元旦、春节临近,生产经营建设、交通运输繁忙,节庆活动和群众出行较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烟花爆竹燃放集中,冬季取暖等事故隐患突出,安全保障任务非常繁重。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底线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树立底线思维,坚持从坏处着想、向好处努力,把工作部署和应对措施考虑得更加周密,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坚决打好年末岁初安全管理工作攻坚战,全力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突出重点,着力做好两节期间安全保障工作

针对元旦、春节前后人员流量大、节庆和大型集会活动多、企业赶工期、追进度易忽略安全管理等情况,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认真制定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切实做到“零容忍,全覆盖”;要全力做好安全应急预案和必要的物资储备。继续开展全方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各村(社区)要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大检查活动,全面、仔细地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生产企业、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含加油站)、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进行统计、检查。供电、安监、交通、教育、建筑等行业监管部门要开展供电、消防火灾、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群众自发形成的聚集活动,要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确保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切实抓好烟花爆竹产运储销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煤气中毒和燃气泄漏爆炸事故发生,要加强学校、医院、公园、网吧、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防范。建管所要对在建工程项目、危险房屋等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三、强化责任,立即排查整治事故隐患

元旦、春节期间,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把责任细化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相关责任部门要深入辖区重点企业、区域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安全状况,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排部署,各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求,主动积极开展年末岁初安全大检查,对查处的事故隐患要按照“谁诱发、谁治理、谁监管、谁落实”的原则落实整改措施,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限期整改,要严格实行跟踪督查,严防隐患整改不力引发事故。

四、加强值守,努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专报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要加强应急值守,建立快速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要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指导险情控制、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论引导等工作。要掌握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及相关行业可调用的重要应急装备、行业专家等应急资源底数,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实现队伍联动和资源共享,提高应急保障水平。对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在组织力量及时、有效地处理的同时,必须按规定及时、如实地报告有关部门,保障信息渠道畅通。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事故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