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磨头镇
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来源: 磨头镇 发布时间:2017-02-07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56.93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04.08%,比上年增收829.12万元,同比增长14.5%。完成非税及上级补助收入6456.82 万元。调增2016年地方债券转贷收入1383.68万元(详见附表一)。

2.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全镇实际支出10780.21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 99.31%(详见附表二)。

3.财政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全镇预计地方留成财力加转移支付财力补助、上级财政部门追加的支出指标和上年结转项目等共计可用财力11000万元,减当年财政支出10780.21万元,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2015年地方债券资金已置换相关工程存量债务1779.08万元。2016年地方债券资金转贷收入1383.68万元,全部结转下年度债券置换存量债务。

   二、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和财税改革的新情况,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镇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强化收入组织,着力深化改革,创新支持发展,优化支出结构,促进民生改善,基本完成全年各项工作。

(一)坚持壮大财源,保持财政平稳发展。面对经济持续下行的压力,财税部门紧扣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强化税收征管,深入挖掘增收潜力,财政收入实现持续平稳增长。一是紧抓工作重点。注重对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主体税种的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高度关注支撑税源、重点税种和异常企业的贡献份额。认真分析营改增对我镇财政收入影响,积极研究对策。认真分析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面临的压力,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及时将收入任务分解下达,突出收入考核制度,明确责任,使任务落实到条线,到责任人,构建层层有压力的责任传递机制。三是深化综合治税。推动财、税部门深度协作,实现信息共享。深化税源监控,挖掘税源潜力,确保应收尽收。积极发挥双基作用,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强势推进招商引资、招财引税、招引总部经济工作,全年招财引税入库税款2500多万元,有力地促进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四是强化非税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强化非税收入一票制管理,定期分析部门非税收入完成情况,加强跟踪了解,促进及时入库。

(二)坚持服务理念,积极破解发展瓶颈。一是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全面落实营改增,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策应国家及上级财政部门政策要求,综合运用补助、奖励等多种手段,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兑现工业、科技等相关奖励资金 170万元,增强实体经济持续发展的新动能。二是强化对企业服务。大力宣传最新财政扶持政策和项目申报信息,积极争取各类财政奖补项目。成功申报2016年中央财政现代化农业发展资金项目1个,补助资金150万元;申报技改投入等项目6个,预计补助资金200余万元。积极化解企业发展用地瓶颈,积极筹措资金开展土地整理、增减挂钩、占补平衡工作,筹集2392.16万元做好光大、联泰等相关企业的土地的报批工作。三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2016年,财政继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营造优越的投资环境,促进产业集聚能力不断提升。支持招商引资,全年安排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30万元。改善镇区园区投资环境,投入1000多万元新建育贤北路以及对凤鸣路、育贤南路、卓吾北路等道路改建和绿化提升,投入10.8万元修扩建塘湾园区路灯建设,安排园区拆迁安置补助资金149.43万元,安排233.17万元用于全镇七位一体环境整治、物业管理、路灯及绿化维护,进一步提高城镇品味,打造投资软环境。

(三)坚持关注民生,财政保障基本到位。2016年,面对财政收支矛盾的压力,我们努力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为政府重点工程、重大决策项目、镇区发展稳定等提供资金支持。三农、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支出基本得到保障。一是加大三农投入。整合兑付2015年财政支农激励资金80.49万元,拨付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补助等资金245万元,配套40万元争取上级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补助资金320万元,通过一折通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助、农村低保等各类涉农补贴项目20多个,补贴金额2198.45万元,惠及了全镇老百姓。支持村庄建设和环境整治,投入财政资金353.01万元新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路13.54公里,投入156.26万元新建以及拆坝建桥10座,基本完成场西等7个相关村的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加强村级建设和经济薄弱村扶持,争取村公共服务中心及村庄环境补助资金191.5万元,及时兑现拨付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资金147万元,发放在职村干部工资212.8万元,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129.93万元。二是完善民生保障。2016年,财政继续加大社会保障力度,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对全镇3434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尊老金”253.5万元;发放民政及老党员定补1049.41万元;发放退职乡村医生补助15.44万元。落实低保等社会保障政策,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低保对象物价补贴、孤儿抚养费等 492.72万元,补助 743人。加大残疾人扶助力度,对全镇907名重残人员进行补助,全年补助152.37万元。全年支出五保供养经费77.37万元,新进入五保 43人。全镇 57252人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筹集新农合基金1030.53元,镇财政出资48.26万元为低保、五保、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等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三是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投入400多万元用于场南幼儿园、镇中食堂等教育重点工程建设,筹集188.2万元支付原教育工程的债务,落实扶困助学制度,资助学龄前儿童 357人,支付困难补助 18.62 万元;对889名义务教育困难家庭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共计 51.37 万元。落实计划生育服务政策,强化利益导向,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生家庭补助、计划生育并发症补助、特困救助等343.29万元。积极调度资金,支持文化、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发展,投入8.24万元用于群众文化事业发展,投入243.8万元用大学生村干部、高层次人才补助。支持和谐社会建设,司法救助等专项资金得到有效保障,投入162.7万元用于公安技防、消防、联防建设以及政法综治工作。

(四)坚持科学理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一是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编制范围,构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四位一体制度体系。全面落实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公务卡支持系统,减少财政资金沉淀。切实按照政府性投资项目报批管理要求,合理安排政府性投资项目,从源头上控制新增债务。深化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流程,推进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财政监督进一步强化。根据上级政府及财政纪检等部门出台的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修订完善了镇机关及部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三公经费、招商经费、差旅费、津补贴等管理要求。加强财政资金就地就近监管,对财政资金运行实施全方位、多层次、多环节的动态监管,注重对内监督与对外监督并重、重点监督与长效管理并重、业务监督与制度完善并重。三是财政基础管理进一步强化。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文明单位等创建工作,根据规范化财政所创建的要求,以改善服务环境、提升管理水平、树好社会形象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债务管理、往来清理、资产管理、票据管理、档案管理、综合治税、资金监管等工作,各方面均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上级财政部门充分肯定。

各位代表,2016年财政工作的成绩是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和关心支持下取得的,确实来之不易。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及今后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财政收入增长的不确定性较大,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平衡难度加大;预算管理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发展经济、完善机制、加强管理逐步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