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协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3-28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南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及2015年度如皋市科协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几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如皋”门户网站科协链接网上或市科协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如皋市科协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3-87658019;通信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B1314,邮政编码:226500;电子邮箱:rgkx@163.com。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如皋市科学技术协会总编制7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行政附属编制1名。实有在职人员10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行政附属编制1名,离退休8名。市科协建有党组、党支部,正式党员16名,其中在职党员8名,离退休党员8名。

1、如皋市科协职能:

一、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繁荣学术园地,促进学科发展和知识创新。

二、根据国家有关科普工作的方针,拟定科协系统科普工作的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推广先进技术;指导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及科普工作队伍,举办科普宣传周活动。

三、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全市科技工作者积极参政议政,参与我市科技政策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五、表彰、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人才。开展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六、组织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职称评定等任务。

七、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科技成果及海外科技团体、科技工作者的民间交往与联系。

八、负责对所主管的学(协、研究)会、镇科协、企业科协以及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服务、监督管理。

九、组织开展反邪教工作,开展捍卫科学尊严和反对愚昧迷信、伪科学、反科学的活动。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如皋市科协领导及分工:

杨国斌  党组书记、主席

负责科协全面工作。主抓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推进工作;机关作风建设;创新创优工作等。分工联系办公室

蒋莹芳  党组成员、副主席

分管学会工作;机关党建、组织人事工作;六城同创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分工联系学会部。

季永冬  党组成员、副主席

分管科普工作;挂钩联助工作;新农村建设推进工作;综治工作、法治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分工联系科普部。

缪世兴  党组成员、副主席

分管企业科协工作;千人联千企工作;宣传工作;信访维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分工联系学会部。

(二)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采取分层培训、分类培训的方式,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专题培训、保密审查工作业务培训、单位门户网站建设业务培训。

(三)坚持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进情况

2015年,本会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大力开展价格宣传工作,不断拓展公开载体,切实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人本化。

1、着力完善公开机制,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

不断探索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运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1)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建立了由党组书记、主席杨国斌同志任组长、副主席蒋莹芳同志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任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经过全会上下的共同努力,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专职人员具体办的三级工作格局。建立本会新闻发言人以及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蒋莹芳副主席为本会新闻发言人,科普部部长蔡友兰、办公室王建华为本会网络评论员。

(2)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根据市委保密局要求,细化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和初审、专业审查、终审等各环节人员的职责,推动公文类信息依法、及时公开。结合市政务公开办要求,进一步完善了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推动工作动态类信息依法、规范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完善信息依申请公开督查交办制度,严把受理关、办理关和答复关,确保准确、严谨、规范处置依申请公开。

(3)进一步强化队伍能力建设。2015年,参加市政务公开办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操作技能培训2期,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我会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题辅导和心得交流,切实增强了公务员和领导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

2、不断拓展公开形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人本化

坚持动与静相结合、无声与有声相结合、印刷品与电子媒体相结合,不断创新公开载体,使公开形式从单一、平面走向丰富、立体,政府信息化公开更加人本化。

(1)充分运用传统载体进行公开。进一步加强本会公开栏、橱窗等载体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查阅点建设,做到人员、计算机、标牌、制度“四有”,最大限度地把国家和省、市及地方的政策、法规、文件、新闻动态等及时对外公布,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努力利用现代媒体进行公开。将“中国 如皋”链接网和本会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精心打造,及时更新维护。对本会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与“中国如皋”链接网“政务公开”专栏实行整合,既方便群众,又减轻相关人员的工作量,取得较好效果。

3、注重加强督查考核,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

2015年,本会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估办法,以目标责任考核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管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常态化轨道。

(1)建立长效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各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目标管理、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和行风建设检查考评内容,考核结果纳入整体目标考核,提高权重、加大份量,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各科室对照标准,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工作规范和标准的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加强了对公开事项的风险防范和风险控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机制。

(2)落实督查推进制度。本会政务公开推进领导小组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到位或工作中有误差的科室和个人,责成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善到位。通过有针对性的督查和指导,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得到普遍提高,业务水平得以大幅度提升。

(3)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向全会人员通报本会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对公开不到位的科室实行通报批评,有效地促进了本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

(四)载体建设基本情况

强化平台创新,丰富公开载体。继续巩固原有公开载体,积极利用好如皋日报、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发布等主流媒体,以及本会网站、智慧科普平台等传统公开方式,明确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的时效性,营造“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政务公开常态化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度,本会通过“中国.如皋”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通过市科协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7条,此外,还通过省科协网站、南通市科协网站、社区公告栏、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累计60余条。

(二)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政府网站

通过“中国如皋”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依申请公开”栏目,进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本会门户网站

通过本会门户网站公开本会重要决策、政策法规贯彻执行、人事任免、机构设置、政务信息、参与社会管理等内容,向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免费发放。

3.其它渠道

借助智慧科普平台、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发布政府信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个人依申请公开0件。

四、投诉、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举报投诉、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

2015年度个人依申请公开0件,不存在收费。

六、主要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缺乏专业性管理人才,由于事务繁多,人员编制有限,缺少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二是公开的程序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还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专业人才培训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转;二是积极争取参加上级相关业务的系统培训,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综合业务素质;三是进一步扩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网站建设和管理,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并根据群众需求丰富网站专题专栏,充分发挥网站政策宣传、民心互通、便民利民的作用。同时广泛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四是加强各部室的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深化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增强“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意识,增强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