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72789012/2014-00080 | ||||
分类: | 其他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开发区(城北街道) | ||||
文号: | 皋开发〔2014〕50号 | ||||
成文日期: | 2014-07-16 | ||||
发布日期: | 2014-07-16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确保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水环境安全,在发生水污染事故时,各部门能迅速、有序、有效地参与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减弱社会舆论压力,减轻环境污染,根据开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应急处置工作在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贯彻以人为本、依法规范、资源共享、分工负责、快速高效、科学决策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应急处置资源。在实施应急处置中,第一时间发挥事故单位及事故所在地的应急处置力量作用,尽最大努力控制事故的发展,同时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能,迅速赶赴现场,在保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分工负责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快速高效地实施事故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损害。
二、适用范围
1.因雨雪等特殊天气造成的水污染事故;
2.因工业企业生产意外造成的水污染事故;
3.因畜禽粪便、生活污水直排造成的水污染事故;
4.其他突发性水污染事故。
三、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1.设立区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环保分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党政办、环保分局、物业公司、新农村公司、“四位一体”办公室、水利站、派出所、污水处理厂、各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成员由以上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
(2)收集、分析、上报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启动和停止应急预案;
(3)负责与上级环保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4)统一对外发布突发性水污染事故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信息;
(5)调查追究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当事人的责任;
(6)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区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主任由环保分局局长兼任。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负责事故情况的统一对外宣传报道,做好网络舆情的宣传引导。
2.环保分局:负责我区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调查、监测和处置工作,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到现场,第一时间对事故进行处置; 负责对水体进行即时监测,及时向管委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相关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开展水环境保护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3.物业公司:负责区内管网的检查维修,协助排查污染来源,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做好管网相应的应急措施;负责事故处理后现场的打扫、清理,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4.新农村公司:负责畜禽粪便、农村生活污水直排下河导致污染的情况调查处置工作;做好河道的日常巡查管护,在发生河道污染后负责污水收集工作。
5.派出所:负责制定事故现场警戒预案;对事故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6.污水处理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置中管网降水工作;负责做好污水处理工作,防止二次污染。
7.各村(社区):配合环保局做好群众工作,安抚群众情绪,积极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协助做好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各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单位职责,制定本部门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五、日常防范
环保分局要组织开展对企业生产中可能造成突发水环境污染事故的排查,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管网公司要做好管网日常管护,在雨雪等特殊天气要加强管网巡查力度。相关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严防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