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街道)
(拟批准公示)南通巨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来源: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19-06-27 1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拟批准公示)南通巨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建汽车零部件冲压加工项目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新建汽车零部件冲压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邓园社区24组;

建设单位:南通巨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江苏恒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建设汽车零部件冲压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拟形成年产250万套汽车零部件冲压加工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及工艺进行生产,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标准后接管至恒发污水处理厂处理。

2、噪声治理。严格按照环评中的平面布置图及提出的要求布设生产车间和生产设备,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a类(东侧)标准,且不得降低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3、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5天。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7269052,邮箱:rgjjkfqspj@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