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街道)
(拟批准公示)南通臻弘锠科技有限公司电缆合金特种导体生产项目
来源: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1-03-24 09:24 累计次数: 字体:[ ]

(拟批准公示)

南通臻弘锠科技有限公司电缆合金特种导体生产项目

项目名称:电缆合金特种导体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如皋市城北街道惠民西路18号(金属表面处理园);

建设单位:南通臻弘锠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江苏秉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拟投资2000万元,租用如皋皋鼎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闲置厂房3413.3m2购置拉丝机、绞线机、连续自动电镀生产线(镀银)、连续自动电镀生产线(镀锡)、连续自动电镀生产线(镀镍)等设备及相关设施约60台(套),实施电缆合金特种导体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低氰镀银、镀镍、镀锡电线电缆特种导体2300吨。其中年产镀银线1800吨; 镀镍线300吨;镀锡线200吨

该项目必须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和清洁生产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及工艺组织生产,认真落实《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纳管系统。初期雨水、喷淋废水、清洗综合废水、含镍废水、含锡废水、有机酸碱废水和经两级氧化破氰处理后的含氰废水由专管分质分类收集达协议接管标准后,委托如皋宏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纯水制备弃水一起接管如皋恒发水处理有限公司,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标准B等级标准;清下水或后期雨水应符合南通市环境管理要求,COD不得高于40mg/L,SS不得高于30mg/L,银、镍等重金属不得检出;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防渗防漏措施,避免污染土壤或地下水。

2.废气治理。优化工艺废气治理工作,合理设置排风机风量和排气筒数量。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废气经集气罩密闭收集后通过二级碱喷淋处理,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表6标准后排放,有组织工艺废气(含氰废气除外)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含氰废气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5米;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定期对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不得低于《报告书》要求。

3.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且不得降低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5.卫生防护距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平面布置图要求布设生产车间,项目完成后,建议设置以生产车间为执行边界的10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相关管理要求按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5天。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68778320

邮箱:rgjjkfqspj@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