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街道)
(拟批准公示)江苏嘉好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19-07-18 09:07 累计次数: 字体:[ ]

(拟批准公示)江苏嘉好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热熔压敏胶研发及配套仓储扩建项目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热熔压敏胶研发及配套仓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邓园社区;

建设单位:江苏嘉好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扩建研发楼3393.62平方米,仓库2293.2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研发热熔压敏胶新产品10个以上,引进8000H后推货架1500个、3750H后推货架200个,用于存放本公司的原材料及产品。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及工艺进行生产,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标准后委托恒发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治理。该项目研发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风机排出;罐区呼吸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加强过程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3、噪声治理。严格按照环评中的平面布置图及提出的要求布设生产车间和生产设备,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东、西、北厂界)、4类(南厂界)标准,且不得降低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建议设置以罐区为执行边界的50米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相关管理要求按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

5、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5天。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7269052,邮箱:rgjjkfqspj@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