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街道)
江苏赛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 开发区(城北街道) 发布时间:2016-08-31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相关情况,现将江苏赛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江苏赛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如皋市城北雪袁线以南、江苏陆地方舟新能源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厂区以西地块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401375万元总用地面积为958.137新建冲压、焊装、涂装、注塑和电池包组装车间,配套建设储运、公用动力、研发办公等辅助设施,形成年产15万套汽车车身零部件,包括铝合金车身骨架和塑料车身覆盖件,以及15万套新能源电池包的生产能力,为新能源汽车进行配套。

厂区给水水源为城市自来水;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拟建工程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天然气、采暖及生产用热均由市政供应。

2.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预防措施

施工期: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建筑垃圾等影响,采取降尘、减噪、垃圾及时清运等措施后,可将施工影响降至最低。

营运期:废气:注塑车间产生少量含非甲烷总烃废气,采用车间屋顶风机全面通风的措施;焊装车间产生少量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静电除尘器净化后排放于车间内,逸散在车间内的烟尘采取车间全面通风措施;涂装车间产生有机废气采取文氏喷漆室除漆雾、沸石转轮吸附浓缩后热空气脱附及RTO直接燃烧装置处理。各车间产生的废气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满足GB16297-1996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的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以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2862-2016)的要求。

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满足如皋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表4三级标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如皋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拟建工程各高噪声设备,在采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器,建筑隔声等措施后,经预测,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很小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中废漆桶及溶剂桶由供应商回收,其余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利用;厂区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站生化干污泥清运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指标处于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工程选址用地为规划的工业用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不大。项目的建设是该地区整体环境可以承纳的,具备环境可行性。

4.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下载见本页链接,可下载或阅读简本内容。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索要。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该建设项目会对您生活、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对您所在地区的有利或不利的影响。具体包括:建设厂址选址的合理性及对您生活的影响程度;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您生活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是废气、废水等);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详细意见您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评价单位联系。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

建设单位:江苏赛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如皋市城北街道原柴湾政府大楼

联系人:傅先生

电话:0513-68778046

Email16830160@qq.com

评价机构: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13号,邮编471039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0379-64819249

传真:0379-64819222

Emailszp.hbs@scivic.com.cn

附件:/kaifaqu/UploadFiles/Article/2016/8/20160831145254362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