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
南通水明楼酒业有限公司年产白酒6000千升/年、黄酒5000千升/年、清酒1000千升/年、果酒4000千升/年迁建项目
项目名称:年产白酒6000千升/年、黄酒5000千升/年、清酒1000千升/年、果酒4000千升/年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阳北路999号(长寿生物科技产业园内);
建设单位:南通水明楼酒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中地泓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迁建后,白酒实际产能为1500t/a、黄酒实际产能为2500t/a、清酒实际产能为200t/a、果酒实际产能为500t/a。
该项目必须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和清洁生产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及工艺组织生产,认真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废水治理。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纳管系统。高浓度废水(酒尾水、锅底水、黄水、洗罐废水)进入高浓度废水调节池,经“一级厌氧”处理后,汇入调节池,中低浓度废水(纯水制备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冷凝水、锅炉排污水、地坪清洗废水、洗滤布废水、过滤废水、洗坛废水、鲜果清洗废水、洗瓶废水、生活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直接进入调节池与经处理后的高浓度废水混合,经“水解酸化+AO”处理达《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修改单中表2的间接排放标准后接管至如皋市恒发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清下水或后期雨水应符合南通市环境管理要求,COD不得高于40mg/L,SS不得高于30mg/L,其他特殊因子不得检出;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防渗防漏措施,避免污染土壤或地下水。
2.废气治理。优化工艺废气治理工作,合理设置排风机风量和排气筒数量。项目产生的破碎粉尘经集气管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蒸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吸收处理,酒糟贮存废气经密闭收集,尾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后高空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经处理尾气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其中锅炉燃烧废气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8米;污水处理站恶臭经密闭收集通过碱喷淋处理,同时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恶臭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14544-1993)中相关标准。定期对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不得低于《报告书》要求。
3.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西、南、北厂界)、4类(东厂界)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5.卫生防护距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平面布置图要求布设生产车间,项目完成后,建议以污水处理站为执行边界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以破碎车间、酿造车间为执行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相关管理要求按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68778320
邮箱:rgjjkfqspj@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