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教育局
机构职能
来源: 如皋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1-03 14:53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皋市教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

(二)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教育系统相关干部的分析研判与动议、考察、任免等相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指导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三)负责教育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指导学校思想理论建设、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指导学校做好维护政治稳定工作。指导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四)指导教育系统统战与群众团体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指导学校统战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党外知识分子、侨联、台联、民族宗教工作,指导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开展工作。指导学校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五)组织、指导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

(六)负责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下同)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其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国有资产、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八)负责全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和评估标准,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九)指导全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开展职业指导工作。负责社会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推进构建全市终身教育体系。

(十)组织、指导全市学校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工作以及国防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科研、教育技术和校外教育等工作。协调、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和教师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中小学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拟订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中等学校招生计划。负责教育类考试的管理。负责全市中小学学籍学历管理。

(十三)贯彻执行上级教育督导规章制度,对镇(区、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全市教育发展水平及教育质量进行监测评价。

(十四)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