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教育局
索引号: 014226342/2021-00062
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发布机构: 如皋市教育局
文号: 皋教发〔2021〕10号
成文日期: 2021-03-15
发布日期: 2021-04-1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如皋市义务教育学校驻点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如皋市义务教育学校驻点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如皋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4-15 09:5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教育督导和评价体系,持续推动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教育现代化发展迈向更高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宗旨,以督促、研讨、指导为基本手段,积极发挥驻点督导的管理、引导和激励功能,有效激发薄弱学校内部治理活力,引导其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整体提升我市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真正让每一个孩子享有公平而又有质量的教育,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1.方向性原则。指导思想、指标制定、结果运用等适应如皋教育“十四五”规划发展新要求,针对性提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2.自主性原则。遵循“自愿申报为主,全市统筹安排”的基本原则,尊重受督单位需求,以主动申报的督导事项为参照,兼顾学校发展的其他指标,统筹安排督导事宜。

3.实效性原则。注重督导学校落实立德树人的主要路径和成效,聚焦教育教学质量和课程改革情况,做好督前分析,制定个性化督导预案,优化督导过程,助力薄弱学校实现自我超越。

三、组织建制

成立义务教育学校督导工作领导组。

组长:郭其龙

副组长:田小飞丁非冯志刚万久平陈强燕

成员:耿海建梁军民冯建卫郭燕陈步甜

高维平纪晓明徐新龙于进泉阚先锋

钱跃华邹美霞徐伟民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督导科。

四、督导专家组确定

督导专家组成员根据受督学校需求从专家库中遴选确定。

五、督导对象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内涵发展存在短板的学校和其他有督导需求的学校。

六、督导内容

办学思想、德育与活动、教学管理、后勤管理、队伍建设、办学成效等。(详见附件1)

七、督导方式

采取入校驻点督导的方式进行,由教育局组织抽调教研室相关教研员、管理类和学科类专家组成员组成督导小组,督导专家组在被督导学校工作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视情况可延长),方式上主要采取听、看、查、谈、访、引等方式进行,通过全天候、全方位参与学校工作全过程,全面了解学校办学情况,准确查找问题,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校工作,及时督促并指导整改。同时,督导专家组每到一校,主要学科至少安排一次学科专家参加的教学研讨会。

八、实施步骤

1.自主申报。年初,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根据镇区内中小学实际发展水平确定受督学校,与受督学校商定后,由学校自主申报;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需要申报。申报时,学校须认真分析研究学校软实力方面存在的短板,确定受督事项和学科,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每两年至少申报一所受督学校。

2.督前准备。督导组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确定受督对象。针对受督对象实际状况和督导需求,组建督导专家组,针对性做好督导调研,与受督学校商定督导方案,明确组内分工和操作步骤,确保督导工作有序高效。

3.听取汇报。督导专家组入校后首先召开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向学校说明本次驻点督导的目的、内容、时间和要求,并听取校长对学校整体工作的汇报,重点汇报学校办学思想、德育与活动、教学管理、后勤管理、队伍建设、办学成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所采取的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4.实地查看。督导专家组全程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实地查看校容校貌、师生精神状态,以及班会、晨会与全体性广播操、大课间、升旗仪式、专题活动等。

5.查阅资料。根据督导专家组要求,学校要提供相应的档案材料和原始信息。相关材料以学校原档过程性材料为主,无须分类整理。

6.随机听课。课堂教学是本次督导的重点。听课须实现专任教师和主要学科全覆盖,小规模学校可对所有教师进行循环式听课,也可对相关教师进行跟踪式听课。每天督导专家组依据课程总表、作息时间表和教师名册随机抽取确定听课对象、学科和节次。课堂教学评价采用书面定等和口头点评相结合。原则上,上午听课,下午评课,一天一评,一学科设一评课组,评课时,执教老师全程参与(建议学科组、备课组没有其他教学任务的老师一并参加),学校教学条线中层以上行政人员陪同,须及时记录专家反馈的主要教学优点、突出(共性)问题及改进建议,以便向各学科教师准确传达。要通过评课环节引导教师进一步关注学生、聚焦学科、优化课堂。

7.专家引领。督导过程中,督导专家组征询学校意见择机安排学科类专家组成员执教两节左右示范课,各主要学科至少安排一次学科专家参加的教学研讨会,及时了解学校教研状态和水平,并在交流中给予相关教师引导和帮助。

8.走访座谈。分别召开学生座谈会、教职工(含中层干部)座谈会、家长座谈会,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分年级进行。组织问卷调查或民主测评。专家组随机与师生、员工、家长、社区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个别交流,也可通过电话访谈等形式深入了解情况。组长要访谈校长。

9.督导汇总。督导专家组在认真查阅各类档案资料和广泛收集信息数据的基础上,召开专家组成员工作会议,按照督查分工,进行情况汇报,然后对各方面收集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汇总,形成对被督查学校比较客观、准确的评价和反馈意见,尤其对学校工作主要特点、存在主要问题、整改具体要求要形成客观、准确的意见。汇总意见时,一并进行评议评分。对有争议的问题要补充了解,查明原因。课堂教学板块按所有被听课节优良等第比率计算得分。

10.督导反馈。召开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会,由督导专家组组长对驻点督导结果进行反馈。督查组其他成员进行补充,反馈结束后学校校长和教管中心相关同志作表态发言。

11.形成报告。现场督导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督导专家组需向市教育督导室上报督导报告等全部督导活动材料,督导机构对报告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督导报告由督导专家组负责撰写,组长须认真把关,如不符要求须由组长负责补充完善。督导报告形成后,以文件形式发至学校和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并抄送局长室。

12.整改回访。学校收到整改报告后,要对照整改意见逐条完成整改工作,一个月内将整改结果书面上报市教育督导室,督导室组织专家组对学校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回访。回访结束,督导专家组针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撰写督导回访报告,再次发至学校和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并抄送局长室。必要时,可进行二次回访。

九、督导保障

市教育局安排专项经费保障驻点督导工作。

十、评价考核

根据督导效果确定督导专家组专家考核津贴的发放。


                                                              如皋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