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教育局
索引号: 014226342/2019-00029
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其他
发布机构: 如皋市教育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2-15
发布日期: 2019-03-0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2019年如皋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19年如皋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 如皋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03-01 15:57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9年如皋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省市教育工作部署和2019年教育工作要点,紧紧围绕“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加快教育法治化进程,为建设教育现代化示范区,推动如皋教育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总体要求

推进依法行政,编制23个行政权力事项的政务服务标准。印发《教育管理制度选编》(2019年版),强化按制度办事。执行《中共如皋市教育局委员会、如皋市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贯彻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学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加强教职工法治培训。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严格落实学籍管理相关规定。

三、工作要点

1.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负责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2.落实教育局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全年度党委中心组学法安排不少于2次。

3.执行《中共如皋市教育局委员会、如皋市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教育局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事流程及要求》。

4.优化服务机制,教育行政服务窗口编制23个行政权力事项的政务服务标准。

5.印发《教育管理制度选编》(2019年版),强化按制度办事意识,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

6.根据《教育管理制度选编》(2019年版),修订本校管理制度形成汇编,教职工人手一册,并组织学习。

7.学校管理按制度规范运行,内部治理机构健全完善。健全决策机构的职权和议事规则,完善校内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校长办公会等决策机构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正常运行。

8.贯彻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学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继续举行履新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完善年终述法考评机制。

9.全面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好规定课程。严格依法依规招生,规范学籍管理,实施阳光办学。

10.贯彻落实《如皋市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儿童托管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做好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

11.推行白名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向社会公布名单及主要信息,并根据日常监管和年检、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及时更新。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2.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制定学校开展教师课后服务的办法,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的管理。

13.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主渠道的作用,全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且富有成效。

14.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家长委员会参与和监督学校管理、促进学校与家庭、社区沟通合作。每学期参与和监督学校管理不少于2次。

15.落实“双进双讲”工作要求,加强法治建设宣传。全年举办法治讲座、论坛等不少于2次,组织有影响的“法律六进”活动不少于4次。

16.推进全员法治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校本培训体系,教师接受法治培训不少于10学时。

17.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深入推进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提高法治课程教学水平。

18.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形式,广泛开展法治教育主题活动。以宪法日、开学第一课、入队入团和成人仪式等为契机,开展“德法同行、成长相伴”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参加“学法小童星”和“知法守法青少年”评选活动。

19.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指导、督促学校依法履行党务、校务等信息公开义务。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妥善答复。

20.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各学校根据办学规模和工作实际,可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人员担任常年或临时法律顾问,协助学校处理法律事务。积极创造条件,聘请法律职业工作者作为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

21.建立涉诉报告制度,学校收到应诉通知书、起诉书、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教育局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

22.加强学校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与考核。(1)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学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或修订具体实施办法,党政联席会或校长办公会等决策机构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正常运行,得0.5分。(2)根据《教育管理制度选编》(2019年版),修订本校管理制度形成汇编,通过审核,得0.5分。(3)本校管理制度选编汇编成册,教职工人手一册,并组织教职工学习,得0.5分。(4)学校管理按制度规范运行,专项督查中制度执行率达80%以上,得0.5分。

如皋市教育局

2019年2月15日